长房金发〔2024〕31号

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12329热线服务中心,各受委托贷款银行:

为支持广大职工充分运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合作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项目合作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作对象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一)预售项目楼盘,开发企业取得第一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后,即可向辖区内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整个项目楼盘的按揭贷款项目合作,选择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贷款银行”)。

(二)现售项目楼盘,开发企业取得第一批辖区内现售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与受委托贷款银行按照银行业有关规定签订的保证协议后,即可向辖区内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整个项目楼盘的按揭贷款项目合作。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开发企业持有关部门准予预售或现售的手续向辖区内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提出项目合作申请,各分中心(管理部)负责受理。

(二)申报备案

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负责人复核后,报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科备案,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科提请中心常务会联签审议。

(三)签订协议

公积金中心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公积金中心与开发企业签订整个项目楼盘的《长治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签订协议后,已有预售或现售手续的楼栋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待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后放款。

三、合作信息公布

公积金中心对合作的项目楼盘楼栋及所属开发企业在公积金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上予以公布。 

四、风险防范

(一)开发企业履行协议的约定,保证期限从受委托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开发企业为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并在90日内协助受委托贷款银行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将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等房屋权属文件交受委托贷款银行收妥之日止,开发企业担保责任解除。

(二)若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被法院冻结或扣划,应第一时间告知公积金中心。

(三)开发企业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期间,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属预售项目楼盘的,公积金中心可向预售资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使用预售监管资金代偿逾期贷款的本金、利息及罚息;属现售项目楼盘的,公积金中心可按照开发企业与受委托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协议的有关规定代偿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

(四)开发企业未落实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之前,不得解除对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担保责任。合作楼盘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仍须保留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的0.3%,待办结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证明后,方可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五)在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期内,开发企业应按照协议的约定,严格履行逾期贷款的担保责任,并积极协助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贷款银行开展逾期贷款催收工作。使用预售监管资金代偿逾期贷款的,开发企业应在收到预售资金监管部门通知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期间,受委托贷款银行应实时关注按揭贷款合作项目楼盘,向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按季度报送项目楼盘跟踪情况表,及时反馈项目楼盘当前状态。

(七)若借款人在开发企业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期间要求退房的,开发企业应及时通知公积金中心,并在借款人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办理退房手续,否则由此造成贷款损失的,由开发企业承担责任。

(八)开发企业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公积金中心,在开发企业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必须履行保证责任。

(九)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期间,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中心有权单方中止或解除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停止对该楼盘发放公积金贷款:

1.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2.未按《长治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履行担保责任的;

3.无正常理由拒绝协助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组合的总称)的。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已受理未办结的项目楼盘,按照本通知办理。

附件:1.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合作办理流程

      2.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合作办理流程图         

      3-1.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合作申请(预售)

      3-2.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合作申请(现售)

      4.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合作申报表

      5.授权委托书

      6.关于与xxx项目楼盘合作的批复

      7-1.股东会决议(预售)

      7-2.股东会决议(现售)

      8-1.担保意向书(预售)

      8-2.担保意向书(现售)

      9.Xx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样本

      10.Xx公司开发xx项目xx号楼收款账户信息

      11.关于与xxx项目合作的通知

      12.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项目新增楼栋信息单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合作办理流程.docx

附件2: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合作办理流程图.doc

附件3-1: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合作申请(预售).doc

附件3-2: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合作申请(现售).doc

附件4: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合作申报表.doc

附件5: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7-2:股东会决议(现售).doc

附件7-1:股东会决议.doc

附件8-1:担保意向书(预售).doc

附件8-2:担保意向书(现售).doc

附件10:Xx公司开发xx项目xx号楼收款账户信息.doc

附件9:Xx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样本.doc

附件12: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项目新增楼栋信息单.doc

附件6:项目楼盘合作批复.doc

附件11:关于与xxx项目合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