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州区、上党区、屯留区、潞城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长治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加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享有良好声环境的获得感。
(二)基本思路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结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等确定。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性质变化而同步调整。
三、适用范围
本次声功能区划的范围包括潞州区、上党区、屯留区和潞城区的建成区域。
潞州区:从北部顺时针方向依次与襄垣县、潞城区、平顺县、壶关县、上党区、长子县、屯留区接壤,总面积356.18平方公里,长治市飞机场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区划。
上党区:北至中环路,南到南外环路,东到东外环路,西到207国道,总面积约为14.84平方公里。
屯留区:西至嶷绛路、东至东外环路、北至005乡道、南至南外环街,面积为14.11平方公里。
潞城区:包括主城区和天脊区,北起G207国道-G309国道,南至邯长铁路-窑上村南,西起G207国道,东至天脊区边界,共计20.42平方公里。
四、适用时段
本区划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五、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
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5.《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9.《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10.《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11-2030)》;
11.《长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
12.《屯留县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
13.《潞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六、声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我市各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及用地现状,共划分四种类型声环境功能区,具体为1类区、2类区、3类区、4类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表1 环境噪声标准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昼间 |
夜间 | |
1类区 |
55 |
45 | |
2类区 |
60 |
50 | |
3类区 |
65 |
55 | |
4类区 |
4a类区 |
70 |
55 |
4b类区 |
70 |
60 |
此次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405.55平方公里,其中1类区174.19平方公里,2类区203.86平方公里,3类区27.50平方公里,4a类区涉及道路交通干线113条,4b类区涉及铁路交通干线4条。
表2 长治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单位:km2
1类 |
2类 |
3类 |
4a类 |
4b类 |
合计 | |
潞州区 |
145.05 |
187.22 |
23.91 |
/ |
/ |
356.18 |
上党区 |
9.79 |
5.05 |
0.00 |
/ |
/ |
14.84 |
潞城区 |
7.10 |
9.98 |
3.34 |
/ |
/ |
20.42 |
屯留区 |
12.25 |
1.61 |
0.25 |
/ |
/ |
14.11 |
合计 |
174.19 |
203.86 |
27.50 |
/ |
/ |
405.55 |
(一)潞州区划分结果
1.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面积:145.05km2。
1-Ⅰ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葛家庄村北侧,南至故纬二路-魏村北侧,东至长北干线,西至区划边界;
1-Ⅱ 该区域范围为西至长北干线,南至309国道,北和东至区划边界;
1-Ⅲ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马纬十路,东至区划边界-太焦铁路,南至捉马西大街-西二环路-北环西街,西至西二环路-顺泽街-湖滨大道;
1-Ⅳ 该区域为湖滨大道西侧区域;
1-V 该区域北至北环街,南至北二环路,东至长兴北路,西至太行北路;
1-Ⅵ 该区域北至捉马西大街-太行北路-保宁门西街,南至太行西街-八一广场-太行东街,东至飞龙巷,西至太焦铁路;
1-Ⅶ 为太焦高铁线路东侧区域。
2.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面积:187.22km2。
2-Ⅰ 该区域范围为南至葛家庄村北侧,东、西、北至区划边界(不包括霍家沟村工业片区和南村工业片区);
2-Ⅱ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故纬二路、南至故纬十路、东至西旺村西侧,西至区划边界;
2-Ⅲ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西旺村北侧-魏村北侧、南至309国道、东至长北干线,西至西旺村西侧-东旺村西侧-湖滨路;
2-Ⅳ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故纬十路-309国道,南至漳泽水库-安昌村北-故驿村南,东至太焦铁路,西至区划边界;
2-V 该区域西至漳泽水库、北至马纬四路-太焦铁路-309国道,南至马纬十路,东至区划边界;
2-Ⅵ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马纬十路,南至顺泽街,东至西二环路,西至漳泽水库;
2-Ⅶ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郭村、南天贡村南侧,南至区划边界,西至太焦铁路-北环西街-西二环路-捉马西大街-湖滨大道-五针街-220省道,东至太焦高铁线路(不包括一类区中的1-Ⅳ、1-V和三类区中的3-V)。
3.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面积:23.91km2。
3-Ⅰ 该区域为霍家沟村工业片区(包含长治市霍家工业有限公司和霍家沟别墅区);
3-Ⅱ 该区域为南村工业片区(包含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南耀集团昌晋苑焦化有限公司范围);
3-Ⅲ 该区域为故县工业片区,西至故经十二路,北至西旺村南侧,东至湖滨路,南至309国道;
3-Ⅳ 该区域为马厂工业片区,西至湖滨大道,南至马纬四路,东至太焦铁路,北至安昌村北侧-故驿村南侧;
3-V 该区域包括清华、淮海、惠丰厂区域及长治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范围,北至慧兴南街-英雄南路-惠诚街-光华路-惠丰街-延安南路-南环街-潞阳门南路-德化门东街,东至东环路-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边界,南和西至潞州区边界。
4.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
①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50m;
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5m;
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m。
②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
城市规划确定的铁路用地范围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为4b类标准适用区域。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无需考虑相邻建筑物的高度,距离确定的原则和方法同4a类。
两侧划分4类区的道路、铁路名录详见附件1-4。
(二)上党区划分结果
1.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面积:9.79km2。
1-Ⅰ 该区域范围为西至G207国道、北至中环路、南至体育二路-黎岭村东侧-黎岭街、东至区划边界;
1-Ⅱ 该区域范围为西至正大路、北至黎岭街、南至振东街、东至区划边界;
1-Ⅲ 该区域范围为西至光明路、北至振东集团南侧-正大路-振东街、南、东至区划边界。
2.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面积:5.05km2。
1-Ⅰ 该区域范围为西至207国道、北至体育二路-黎岭村东侧-黎岭街、南至区划边界-光明路-振东集团南侧、东至正大路。
3.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面积:0.00km2。
4.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两侧划分4类区的道路、铁路名录详见附件1-4。
(三)屯留区划分结果
1.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面积:12.25km2。
1-Ⅰ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规划区边界(西河北村南)、东至东外环路、西至建设北路与育才路、南至麟绛东大街与羿神东大街;
1-Ⅱ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绛河(规划区边界)、东至建设北路、西至嶷绛路、南至麟绛西大街;
1-Ⅲ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麟绛西大街、西至嶷绛路、东至禹王路、南至规划区边界;
1-Ⅳ 该区域位于麟绛西大街以南、体育路以北、禹王路以东、建设南路以西;
1-Ⅴ 该区域范围为南至城南街、东至久安路、西至禹王路、北至新华街与长屯城际连接线;
1-Ⅵ 该区域位于羿神东大街以南、长屯城际连接线以北、建设南路以东、久安路以西;
1-Ⅶ 该区域范围为屯留一中边界。
2.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面积:1.61km2。
2-Ⅰ 该区域位于建设北路以东、白云街以南、麟绛东大街以北、翠屏北路以西;
2-Ⅱ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新西街、东至建设北路、西至盘秀路、南至麟绛西大街;
2-Ⅲ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麟绛西大街、东至盘秀路、西至禹王路、南至羿神西大街;
2-Ⅳ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麟绛西大街、西至宝峰路与建设南路、东至育才路与翠屏南路、南至西堰村北部;
2-Ⅴ 该区域范围为北至健康街、南至长屯城际连接线、东至建设北路、西至盘秀路;
2-Ⅵ 该区域南至羿神西大街、西至屯留区县直启智幼儿园(不含)、北至麟绛西大街、东至潞安麟绛佳园(不含)。
3.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面积:0.25km2。
3-Ⅰ该区域位于瓶城东街与东外环路交叉口以东东盛物流基地。
4、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两侧划分4类区的道路、铁路名录详见附件1-4。
(四)潞城区划分结果
1.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面积:7.10km2。
1-Ⅰ 该区域范围为西至G207国道、北至G207国道、南至学府街—府西北路—G309国道、东至G207国道与G309国道交界处;
1-Ⅱ 该区域范围为西至东华路、北至G309国道、南至邯长铁路、东至山化生活区边界。
2.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面积:9.98km2。
2-Ⅰ 该区域范围为西至环西路、北至学府街-府西北路-迎宾大道、南至邯长线、东至东华路;
2-Ⅱ 该区域范围为西至天脊生活区边界、北至G309国道、南至窑上村南、东至天脊集团边界。
3.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面积:3.34km2。
3-Ⅰ 该区域范围为西至天脊集团-五里后村边界、北至胜达选煤边界、南至天元再生有限公司南侧、东至天脊集团-天脊水泥厂边界。
4.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两侧划分4类区的道路、铁路名录详见附件1-4。
七、其他说明
1.《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11-2030)》未规划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因此本方案未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本方案发布后至下次修订前设置的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
2.《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11-2030)》中未建成道路,建成前后分别按照各自道路等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本方案划分范围内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影响的区域,声环境质量管理标准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无飞机通过时,按照本方案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
4.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的建筑工地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目前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修编,如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与现有城市总体规划相比有较大的变化,长治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