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网站实际,决定进一步加强科技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职责划分

  所有公开的政务信息一律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的网站名称为“长治市科学技术局”,网址为http://kxjsj.changzhi.gov.cn。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强化落实。

  1.局办公室负责网站政务信息发布的日常协调管理、保密审查和上网政务信息的文字、内容等审核编辑等工作。

  2.科技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建设、维护和监控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对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等。

  (2)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安排专人每天对网站内容进行读网,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运行中的应急处置,解决网站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3)负责网站信息发布上传以及按时完成政府网站工作月度报表。

  (4)配合相关科室(单位)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3.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由具体承担其工作职能的部门负责。

  (1)“工作动态”栏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门(单位)提供素材,报局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发布。信息的采集要有时限性,每周都要有更新。重大的会议(活动)信息的采集发布要与会议(活动)同步,一般的会议(活动)要在会议(活动)开展后两日内报送信息,由牵头承办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过期的信息将不予发布。

  (2)“公示公告”栏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门(单位)提供素材,报局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同步在网上发布。

  (3)“政策法规”栏目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要求每个子栏目做到每半年不少于1条信息更新。“国家科技政策”栏目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门户网站”上的“科技政策”栏目及时进行更新。“山西省法规文件”栏目要参照“山西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上的“政策法规”相应栏目及时进行更新。“长治市文件规定”栏目要在文件产生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发布。

  (4)“党建纪检”栏目由局党总支牵头,局编制人事科、局办公室配合。一般每月不少于2条信息更新。

  (5)“科技风采”栏目由长治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负责,一般每月不少于1条信息更新。

  (6)“信息公开”栏目由局办公室总负责,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动态类信息每周不少于1条信息更新,其他信息按实际发生变化时间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类信息,要在文件产生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在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

  “公开指南”、“公开规定”、“年度报告”、“工作动态”栏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

  “组织机构”栏目由编制人事科具体负责。

  “行政权力”、“依法行政”栏目由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

  (7)“政民互动”栏目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市长信箱、咨询投诉等涉及科技部门的留言信息,由科技信息中心根据每日读网情况、咨询互动内容,第一时间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责成相关科室进行办理。一般信件要在接到留言后7个工作日内回复;复杂信件,要在提前告知网民需协调部门解决的前提下,15个工作日内回复。

  (8)“政务服务”栏目的采集、整理、上报,由局政策法规科总负责,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配合完成。

  (9)“科技资源”栏目的采集、整理、上报由具体承担子栏目工作职能的单位负责,信息经局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发布。

  “知识产权”版块由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每周不少于1条信息更新。

  “情报检索”版块由科技情报研究所负责,每周不少于1条信息更新。

  “科技特派员”版块由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负责,每周不少于1条信息更新。

  “技术市场”版块由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每周不少于1条信息更新。

  “农业科技”版块由局农业科牵头,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微生物研究所等涉农单位负责,每周不少于1条信息更新。

  “平台介绍”由各部门(单位)提供科技服务平台基本情况,经局办公室审核后,交由科技信息中心发布。

  二、落实网站信息报送审核制度

  1.信息报送要严格把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对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符合保密要求。网站发布所有信息未经报送科室及直属单位领导审核确认,不得报局办公室审核发布。

  2.信息产生的部门(单位)是信息报送、审查的责任单位,本部门(单位)负责人是信息报送、审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各科室及直属单位须指派1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担任网站信息员,信息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做好报送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

  3.机关各部门(单位)上报信息的审核表,需明确指定发布相应栏目,局办公室审签后转发信息中心发布。

  三、规范审核及发布流程

  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如下:

  1.机关各部门(单位)经办人或指派的信息员拟稿、核稿,填写审核表后,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2.由经办人或信息员提交局办公室审核,定密责任人签字审核。

  3.审签通过后,由局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电子文档交科技信息中心发布,相关单位将审核表格交信息中心留存备查。

  4.信息中心对已经发布的所有信息均应进行备份存储。

  附:长治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