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发科局)、高新区科创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创新生态建设30条的通知》(长办发〔2020〕17号)规定,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评价机制,现印发《长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长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实施细则.doc

关于《长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