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3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体系,法治建设责任全面压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工作重大事项及时部署、协调推动、狠抓落实。市委书记陈耳东先后5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重要论述精神。市长陈向阳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常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重要指示精神、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以系列务实管用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市委依法治市办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健全完善“督考一体”机制,建立全省第一支法治督察员队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上党区和武乡县被评为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扎实推动《长治市“十四五”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规划》任务落实,创新提出“双感八通”政府治理理念,城市治理兼具“厚度”和“温度”。全市乡镇(街道)普遍构建起“5办1站2中心”职能体系,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日趋完善。聚焦“一枚印章管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三化”改革、公共服务事项改革等,实现“7×24小时”自助服务全覆盖,推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套餐。推动稳经济政策顶格执行、精准落地,发挥各类奖补资金引导作用,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奖补资金“一键直达”。在2023年国际化营商环境创新发展论坛上,长治市被评为“营商环境质量十佳城市”。全力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以“1+10”专业镇布局助力转型升级,产业转型示范区建设被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评为优秀。

(三)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加快推进。一是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促发展、保善治作用。推动《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18部地方性法规的全面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被住建部等三部委通报表扬,空气质量改善率、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全省第一。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新制定《长治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三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建立1个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33个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30名立法咨询专家库的立法协作平台,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对2023年3月31日前市政府印发的15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组织开展涉及黄河流域保护、产权保护、营商环境、行政复议等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有力保证了政令统一。

(四)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明显提高。一是推动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把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决策、遵守决策程序作为法治督察和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的重中之重,及时完成市政府法律顾问换届选聘工作,组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推动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决策。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市政府出台或实施的28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和涉法事务,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三是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针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召开听证会、网络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

(五)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一是加快推动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出台《长治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办法(试行)》,组织全市128个乡镇(街道)执法业务骨干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一年来全市“乡镇吹哨、部门报到”2077次,乡镇(街道)与县(区)直部门协作执法2886次。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300余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教育培训等领域违法案件800余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公安交警实行行人、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认错免罚,集“赞”放行,受到群众好评。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汇编发布21件优秀执法案例。四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及时为497名行政执法人员核准颁发执法证件,依法依规清理行政执法资格553人。

(六)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持续增强。一是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认真落实《长治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建立健全1个总指挥部和17个专项指挥部的“1+17”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二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构建起1部总体预案、47部专项预案、53部部门预案、N个企事业单位预案的全市“1+47+53+N”的预案体系。三是织密防救相承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长治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扣紧压实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四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组织大面积停电、防汛调度暨地震地质灾害、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等市级演练10余场、县级演练20余场、企业级演练800余场,成立全省第一支航空应急救援队伍,制定《长治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引导社会应急力量规范有序参与抢险救援,应急救援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七)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彰显。一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8件、办结98件,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办理市政府为一方主体的行政诉讼案件58件,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2万余件,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第一防线”作用。潞州区东街街道“管、评、调”三位一体化解小区物业纠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八)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一是探索构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形成“4+9”贯通协同体系,公检法机关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56件;推动纪法、法法有效衔接,制定《问题线索移送、案件通报备案工作办法》,监察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41人。全市法院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影响社会安全稳定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7件,收到反馈7件,反馈率100%。全市检察机关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04件,书面反馈率和整改落实率均为100%。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注重运用“13710”信息化督办平台提高督查实效。全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50余次,省政府“13710”系统共交办事项181项,已办结完成176项,办结率97.2%。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出台《长治市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参考目录)》,明确了监督事项,规范了监督流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实现全覆盖。对12个领域253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万余条,市政府办公室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件,围绕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土地征迁、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公开信息2000余条,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升。

(九)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加速推进。建设完善了山西省大数据中心长治分中心(长治市大数据中心),搭建完善了长治市政务云、信创云,市县两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基本完成。长治市电子政务外网基本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建设要求。建设完成了长治市领导驾驶舱、长治市政务公开专区、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监管平台等项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项目、金审三期项目、“金保工程”业务专网、长治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优化升级项目、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在2023年中国优秀政务平台(数字政府)推荐及综合影响力评估中,长治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评2023年度中国优秀政务网站;在2023年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评估暨第二十二届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长治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继续保持全国政府网站先进行列,连续八年排名全省第一。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发挥“督考一体”“述考联动”机制效能,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二是健全完善长治特色法规体系。聚焦社会治理亟需、群众生活期盼、现实条件成熟的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小切口、有特色”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持续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发挥好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基层联系点、咨询专家库的作用,确保我市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三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更加注重运用案卷评查、案例指导、专项监督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大涉营商环境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不断优化涉企法律服务,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五是不断加大法治政府科技保障力度。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六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各项任务落实,争取更多更大示范创建标志性成果,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