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经市政府部署要求,现将《长治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2021年12月18日
1.长治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经市政府部署要求,现将《长治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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