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全市“放管服效”改革,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持续做好深化减证便民行动相关工作,近期经市政府下发专项通知,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全面梳理,现将汇总的长治市直证明事项保留清单(473项)和告知承诺制清单(96项)予以公开,后续证明事项两清单将实行动态管理。
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之外,各部门一律不得索要证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事项办理,办事当事人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附件:
长治市司法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