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司法局: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实施细则》《长治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市2019年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负责统筹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各县区司法局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地、本部门执法证件申领换发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上报、人员培训及信息录入。
二、换发和申领范围
(一)换发和申领单位
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单位为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公布的法定执法主体和授权执法主体。
主要以国务院有关部委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开展执法工作的部门,不参与本次申领换发。
(二)换发和申领人员
1.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各级执法部门有一线执法工作需要的局领导、承担执法职能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公务员、经市政府执法主体通告确认的受委托执法事业组织内承担执法工作的人员。相关单位的执法科室和下属执法队伍,应当在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承办机构内体现,且相应内容与该部门的权责清单保持一致,各单位权责清单内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事项的承办机构可以视为执法科室。
2.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承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和本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除公安等特殊部门外,司法部将统一全国的执法证件样式,之前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证件将于明年新版执法证件下发后自动失效,经市司法局审核确认执法资格的各执法单位所有执法人员均参与本次执法证件换发申领。
三、换发和申领程序
全市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以《长治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司发〔2019〕41号)部署的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工作为基础,各县区司法局和市直各部门对申领证件人员的执法资格逐一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申领换发执法证件人员,应当在2019年度参加过本地、本系统组织的一次以上执法业务培训。
(二)账户信息报送(11月14日—11月17日)
市直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全面准确采集以下单位信息,并按时发送到邮箱,由市司法局为各部门新建账户并录入单位基础信息: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行政执法公示电话,执法证件管理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办公电话,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法机关简称,单位办公地址,行政执法涉及的种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用、行政检查、其他),申领执法监督证数量、单位成立日期(以印发本部门三定方案的具体年月日为准,本次三定方案为调整的,成立时间为最近的上次印发三定方案时间),执法人员编制总数,行政执法编制数(局领导、局执法科室、派出机构总的行政编制数),事业执法编制数(下属执法队伍参公、事业编制数),是否持有其他国家部委颁发的执法证件情况(发放机关名称、证件名称、制发依据、发放数量,发改、交通、环境、农业、粮食为重点部门),机构设立的法规依据(相关部门承担特定领域执法监管职能的法律法规名称及相关条文),机构设立的行政依据(党委、政府印发某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的具体名称及文件号),各部门动态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底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各多少项)。
(三)工作资料报送(11月18日—11月24日)
市直各部门要及时向市司法局(402室)报送《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报告》《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审批表》《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单位情况统计表》《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在编在岗证明》《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花名表》(公共邮箱czssfjzfjdk@126.com下载,密码03552019)、局机关及下属执法队伍的三定方案、局机关对受委托执法事业组织的执法委托书、相关执法人员本年度参加过业务培训的凭证,由市司法局审核确认相关执法证件申领换发人员的执法资格。
(四)人员信息录入(11月底前)
市司法局统筹汇总各级执法部门的账户信息上报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系统内各部门的账户将开通,各部门的法制机构请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符合执法资格的相关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各县区及市直单位管理员请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打开网址,点击“山西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系统”,完善本单位、本地区执法主体信息,并及时修改初始密码。主体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山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浏览器设置,进行执法(监督)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人员信息填录时,职务栏不得录入技术职称。执法人员数码相片要求如下:彩色数码照、红底免冠、数码照尺寸规格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要求(26mm*32mm)、大小不得超过300K,格式为jpg;有法定制服单位的需着制服,无制服着浅色衬衣,不得着深色、花色、无领服装。
(五)执法资格考试及证件制发
结合省司法厅工作安排和全市机构改革情况,2020年及时组织启动全市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执法证件信息录入的执法人员才能参加考试并申领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不收取工本费。各单位领取新版执法证件后,原执法证件由所在单位收回并销毁。
(六)其他说明
1.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综合执法队,待完成相关人员入编后,再行启动执法证件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2.长治高新区、长治经开区参照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人员资格审查和信息录入工作。
3.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将山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1日。证件有效期延长期间,在本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中确认的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可继续持原执法证和监督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工作的重要性,以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为契机,狠抓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换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要周密安排,加快进度。本次换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区和各单位要确定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做好换发和申领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一律不予申报。
长治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