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单位): 长治市煤炭局              
序号 行政审批等事项名称 审批情形 申请材料 依  据 备   注
1 9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1.项目核准文件 《煤炭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晋煤办基发〔2004〕239号第三条初步设计  
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3.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4.地质报告批复复印件
5.4套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矿井初步设计文本(含安全、环保、消防、卫生等专篇),其中引进国外技术或设备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应有与外国公司或厂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6.县(市、区)煤炭部门或市直矿主体企业上报的正式申请文件
2 9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   1.初步设计(含专篇)批复文件,其中安全专篇应由煤监部门批复 《煤炭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晋煤办基发〔2004〕239号第六条开工  
2.工程质量监督站注册书
3.经会审的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单位资质、项目备案表
5.建设单位安全承诺书
6.开拓布置图
7.采掘平面图
8.涉及井筒废弃的需提供关井证明材料
9.土地证明
10.县(市、区)煤炭部门或市直矿主体企业上报的正式文件
3 煤矿生产系统变更(立项审批)   1.采矿证 《关于严格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进一步规范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晋煤行发〔2005〕994号)
《关于下放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部分审批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晋煤行发〔2012〕56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开采煤层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煤行发〔2013〕880号)
《关于加强全省煤矿配采管理的通知》(晋煤行发〔2014〕150号)
《关于下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特殊条件开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晋煤行发〔2014〕1561号)
《关于煤层配采及回采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煤行发〔2015〕346号)
办理该事项所需必要材料
 
2.安全证
3.营业执照
4.生产要素公告
5.资质部门编制的方案
6.县局请示文件
4 煤矿生产系统变更(初步设计审批)   1.县局请示文件  
2.资质部门编制的初步设计
5 煤矿生产系统变更(开工报告批复)   1.采矿证  
2.安全证
3.营业执照
4.生产要素公告
5.设计批复
6.安全专篇批复
7.质量认证合同
8.中标合同
9.监理合同
10.施工合同
11.施工组织设计
12.县局请示文件
6 煤矿生产系统变更(试运转批复)   1.采矿证 同上  
2.安全证
3.营业执照
4.生产要素公告
5.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6.安全设施验收批复
7.县局请示文件
7 煤矿生产系统变更(竣工验收批复)   1.营业执照  
2.生产要素公告
3.联合试运转报告
4.县局请示文件
8 煤矿建设项目工程延期管理   1.剩余工程情况表 《关于规范我省重组整合改造矿井建设工期管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12〕388号)  
2.县(市、区)煤炭部门或市直矿主体企业上报的正式申请文件
9 90万吨/年及以下建设矿井联合试运转审批   1.环评批复文件 《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晋煤办基发〔2004〕241号文)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12〕658号文)及整合矿井相关要求
 
2.联合试运转方案
3.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单位工程认证情况书
4.县(市、区)煤炭部门或市直矿主体企业上报的正式申请文件
10 煤矿复工复产的验收 情形:对市属煤矿的验收 复产复建验收请示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6号)  
11 9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1.工程质量认证书 《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晋煤办发〔2016〕78号)第八条  
2.安全设施验收批复文件
3.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改扩建、水平延深(接替)等煤矿建设项目应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联合试运转报告
7.县(市、区)煤炭部门或市直矿主体企业上报的正式申请文件
12 煤矿工程质量注册、监督、认证 情形1:注册 1.立项、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30日发布第十三条 

《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总站》(煤建监字〔2008〕03号)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第二条
 
2.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洗煤厂及部分工程除外)批复文件复印件
3.地质报告(洗煤厂及部分工程除外)批复文件复印件
4.施工图纸
5.参建各方单位和人员资质,合同,招投标手续,单位工程明细表,质量体系表,备案表(施工单位)复印件,项目经理任命文件及委托书  
6.施工组织设计
7.监理规划及细则
8.注册申报表
9.工程基本情况表
情形2:认证 1.质量认证申请文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
2.监理、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竣工图纸等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及单位竣工验收所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13 属地监管的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备案   1.县市区煤炭局、市属煤矿申请文件及备案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7〕45号)  
2.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3.相关图纸
4.评审单位对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评审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