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晓平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沁萍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建平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郭树青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马艳飞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育玲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郭玉霞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李晓平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沁萍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育玲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郭树青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马艳飞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李建平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郭玉霞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