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晓平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沁萍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建平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郭树青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马艳飞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育玲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郭玉霞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李晓平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沁萍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育玲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郭树青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马艳飞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李建平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郭玉霞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