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7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定,杨泽民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2022年1月27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定,杨泽民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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