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经市政府部署要求,现将《长治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长治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

市应急局

2

长治市“十四五”高品质生活建设规划

市发改委

3

长治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市行政审批局

4

长治市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市工信局

5

长治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市民政局

6

长治市“一城四区”规划编制和土地管理规定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7

长治市新时代太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

8

长治市“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市生态局

9

长治市加快推进交通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