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经市政府部署要求,现将《长治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长治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 |
市应急局 |
2 |
长治市“十四五”高品质生活建设规划 |
市发改委 |
3 |
长治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
市行政审批局 |
4 |
长治市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工信局 |
5 |
长治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
市民政局 |
6 |
长治市“一城四区”规划编制和土地管理规定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7 |
长治市新时代太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
市发改委 |
8 |
长治市“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
市生态局 |
9 |
长治市加快推进交通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
市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