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区科协,各高校科协、园区科协、企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科普阵地建设,综合利用社会科普资源,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科普工作,长治市科协将组织开展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2024—2028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新申报对象。符合《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附件1)且科普资源丰富、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的科技场馆、教育科研、重大工程、农业示范、农技推广、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生产设施等机构和单位,可自愿按照程序进行申报。
2.重新申报对象。2019年市科协认定的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2019-2023年),已超过认定期限,需按程序重新申报。不能较好地开展科普活动、不能较好地发挥科普教育功能的不再予以认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2023年科普工作总结、2024年科普工作计划及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
2.推荐。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区科协、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组织本系统或本地区的申报工作。
3.认定。市科协根据申报及推荐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组织实地抽检后认定命名,授牌。
三、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要积极推进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2.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区科协、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要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到创建单位听取情况汇报、进行资料核查、开展实地检查,形成推荐报告,汇总形成《长治市科普教育基地汇总意见表》(附件3),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材料以及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科协普及部。
3.市科协对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加强督导管理,整合优质科普资源,增强科普服务职能定位,向公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科普公共服务。
联系人:市科协普及部 韩雅婷
邮 箱:czskxpjb@163.com 电话:13935514844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紫金西街9号
长治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