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165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长政函〔2026〕70号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7月16日 | 发布日期 | 2026年07月23日 |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165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长政函〔2026〕70号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7月16日 | 发布日期 | 2026年07月23日 |
上党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审查长治市上党区2025—32号宗地、2025—3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请示》(长上政发〔2026〕5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治市上党区2025—32号宗地、2025—3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协议出让方案依法依规组织土地供应,土地供应结果应及时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督促上党区做好土地供应工作,并按规定公布供地信息,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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