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3978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长政函〔2024〕51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15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3978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长政函〔2024〕51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15日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批长治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3〕36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由你局负责印发实施。
二、你局要做好新旧《技术规定》的衔接过渡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对实施《技术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认真总结,适时进行补充修订、提升完善。
三、该《技术规定》是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文件。要加强规划技术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水平。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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