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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33202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治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发〔2024〕10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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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长治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发〔2024〕10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

目  录

一、建设基础与优势

(一)经济发展平稳向好

(二)产业质量持续优化

(三)能源保供基础扎实

(四)煤炭流通持续创新

(五)物流交通优势明显

(六)信用体系日臻完善

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建设目标

三、强化功能型流通战略支点能力建设

(一)精准确立长治煤炭流通战略定位

(二)充分发挥煤炭流通战略支点作用

(三)积极拓展煤炭流通骨干走廊功能

四、优化煤炭要素流通环境

(一)打造煤炭商事服务体系

(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五、加强煤炭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一)建设高标准的煤炭交易市场

(二)构建畅通高效煤炭流通渠道

(三)完善多层级的煤炭流通网络

(四)推动煤炭流通业态转型升级

(五)构建煤炭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六、加快发展煤炭现代物流体系

(一)完善煤炭专业物流基础设施

(二)构建多式联运的集疏运体系

(三)提升煤炭物流行业服务水平

(四)加快智慧低碳煤炭通道建设

七、提升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

(一)全面深化交通运输体系改革

(二)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三)推进交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四)提高交通运输组织服务水平

八、拓展现代金融服务煤炭流通功能

(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加强金融供需对接

(三)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九、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加快完善煤炭产品追溯系统

(二)健全煤炭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三)健全流通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十、实施保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四)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有关部署要求,落实《“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及《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精神,长治市围绕国家煤炭走廊建设要求,以“一市场两体系三支撑”为目标,努力构建煤炭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成为对全国能源战略保供、能源产品流通和制造业发展具有强大支撑作用的功能型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

一、建设基础与优势

(一)经济发展平稳向好

“十四五”以来,全市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硬道理,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政治,蹄疾步稳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坚定不移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经济发展在全省实现走在前、做示范,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04.8亿元,同比增长7.2%,总量、增速均位居全省第二。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806.2亿元、增长5.6%,总量全省第二、增速全省第三。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连续三年考核全省优秀。

(二)产业质量持续优化

以智能化、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煤矿先进产能占比提高到了93%,建成了潞宝己内酰胺、锦纶短纤维等一批现代煤化工项目。5家钢铁企业全部实现超低排放。202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同比增长51.8%,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同比增长33.4%。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被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评为优秀。半导体光电、医药健康、智能装备等产业提速发展,联动新型储能、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布局,制造业增长14.9%,全市在培育发展中逐步形成新质生产力。顺应制造业快速发展需要,扎实有力培育生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网络货运、数字仓库、无接触配送等“互联网+”高效物流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

(三)能源保供基础扎实

长治是国内主要的煤炭商品产地、集散地、消费地和能源保供战略基地。地处全国四大煤田之一的沁水煤田东部边缘中段,在册煤矿共112座,以焦煤和主焦煤优质煤种为主,煤炭资源遍布全市9个县区,含煤面积8430平方公里,探明储量242.14亿吨,占山西省探明储量的12%。煤炭种类较为齐全,有焦煤、瘦煤、贫煤、无烟煤和泥煤,煤层稳定,结构简单,煤质优良,易于开采。2022年全市原煤产量1.7亿吨,焦炭产量1653万吨,占全省17%。2023年全市原煤产量1.71亿吨。全市现有煤炭产品储配基地8座,总储煤能力745万吨,占全省25.69%,列全省第一,为稳定煤炭市场供应、市场调节和提升应急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四)煤炭流通持续创新

坚持服务创新、规则创新和数据创新,煤炭大数据中心和工业互联网成为驱动能源数字化转型的新引擎。围绕长治市煤炭及煤化工产业流通数字化,推进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融合发展,全国煤炭交易中心长治交易专区(以下简称“专区”)成为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唯一在地市一级设立的专区示范平台及区域性数字化应用的典型示范,基本实现线上交易、智能定价、智慧物流、订单交易等功能。破解煤炭行业供需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化交易难题,煤炭流通方式持续创新提效。开展“交易+物流+金融”三位一体业务模式,形成区域煤炭产销储运线上运营体系,基本建立运贸一体、多式联运、供应链金融等线下运营支撑体系。围绕煤炭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平台服务能力不断升级,持续推动煤炭物流降本增效,促进煤炭流通领域新生态加快形成。

(五)物流交通优势明显

强化与国家铁路集团以及太原、北京、郑州等铁路局集团合作机制,集中开展全省铁路运输需求衔接,铁路运力配置效率持续提升。推广公路网络货运,推动货源、货流、货权、货达“四个在线”。煤炭交通运输形成公铁联运、铁海联运等多式联运方式为主的综合运输体系。2022年全市煤炭出省铁路外运量约5000万吨,公路运输占总运输量60%,煤炭铁路运输占比40%。2024年1月,郑州铁路局长治铁路物流中心成立,成为降低物流成本,提升运输产品的稳定性、经济性、时效性的重要组织中心。邯长铁路复线建设即将提上日程,极大增强我市铁路货运向东的运输能力。长治市地处晋冀鲁豫四省交通要塞,现有邯长、太焦、瓦日、郑太4条国有铁路,便捷连接山西、河北、山东、河南四省,成为联动四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是四省大宗商品交通运输要塞,同时也是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煤炭走廊的交通枢纽,是国内重要煤炭生产基地和重要的煤炭资源储配基地。周边地区钢铁、木材等大宗商品资源丰富,联合瓦日铁路线,太焦线、邯长线等干线,高效平衡供需两端,成为中原城市群连接北部经济发展的重要枢纽。

(六)信用体系日臻完善

全面推动金融业发展,高质量做好融资服务,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成为全市实施金融业工作的重要指南。高效推动全市金融服务质量的提升。组建了全省最大市级担保公司,2023年,担保总额达到46.48亿元,同比增加10.62亿元,增长29.6%。2023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实现102亿元,同比增长6.2%。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公开。发挥“信用长治”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大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力度。有效推动部门联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2023年,累计审核办理415件信用修复申请,为184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虽然长治市在建设国家流通战略支点城市中具有多重比较优势,但也应清楚地认识到,与系统完善、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要求相比,我市交通、能源、物流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物流交通断点堵点较多,集运站与大型煤矿没有实现全联通,流通成本高,重出空回严重,煤炭公铁联运、铁海联运比例不高。流通模式传统而粗放,数字经济赋能不足,流通模式创新不足。煤炭物流、商贸市场主体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缺乏具备先进管理和运营经验的流通人才。在流通领域的政策支持与发达地区相比不够突出。补齐这些短板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加快长治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成为煤炭走廊重要的支点城市、组织中心、集散中心。

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要求和能源保供战略,加强长治市煤炭流通战略支点城市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加快构建内畅外联能源产品运输网络和集疏运体系,建立煤炭生产、流通、消费的深度融合机制,支持长治能源革命建设,构建数字经济与物流产业双轮驱动流通格局,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加快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为国家煤炭骨干走廊建设做重要的战略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平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长治能源流通的核心问题,调整优化整体布局,研究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统筹各项工作,整合各类资源,协调各方面关系,平衡各方利益,共同推进长治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

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成本、效率、质量为导向进一步健全煤炭流通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定不移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加快构建完善流通规则和标准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引导煤炭流通规范有序发展。

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加强数字赋能现代煤炭流通,加快煤炭流通体系数字化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煤炭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关联领域协同创新、跨界融合,延伸煤炭流通价值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加大煤炭流通全链条节能减排力度,加快低碳绿色转型,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增强煤炭流通可持续发展能力。

系统观念、保障安全。加强现代煤炭流通体系建设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促进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等融合联动,统筹推进煤炭流通国内外顺畅衔接、跨区域高效运转、城乡融合发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煤炭保供保运能力建设,增强流通体系安全风险管控和抗冲击能力,充分发挥对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作用。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35年,长治市煤炭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功能和系统布局更加完善,率先实现煤炭等能源资源流通现代化。

现代流通水平现代高效。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加速煤炭流通体系现代化建设步伐,流通数字化、平台化、组织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流通设施智能化建设和升级改造任务完成,创新驱动形成发展新动能,有力支撑流通体系形成新质生产力。流通对煤炭资源配置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更加突出,聚流、引流、分流、控流、导流作用更加有效,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运行、供需精准适配。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绿色低碳发展路径逐渐成熟。高水平实施对外开放,加强能源流通领域国际合作,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煤炭产量稳定在1.8亿吨,销售量1.5亿吨左右。

现代流通网络高效畅联。构建东西互济、南北协作、内外联通的现代流通骨干网络。建立以公铁联运为核心的集疏运体系,瓦日、太焦、邯长等干线与支线织网交汇,从坑口到站台、港口或用户的输煤通道无堵点断点,流通环节衔接顺畅高效,促进煤炭流通网络内畅外联,降本增效效果明显,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与国家平均水平持平。协同其他流通支点城市共建高效联通、产销衔接、分工协作的西煤东运、北煤南运骨干流通走廊。

现代流通市场有序开放。聚焦煤炭、焦炭等资源低成本、高效率自由流动,健全统一的市场规则和制度体系,构建类型丰富、统一开放、公平有序、配套完善的高水平现代流通市场,支持融入国家能源统一大市场。煤炭商贸市场、煤炭交易平台、交通物流体系融合联动,充分释放各类市场活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流通领域信用治理,强化流通领域金融有效供给和信用支撑保障,发挥流通支点功能,与全国煤炭统一大市场充分融合,有机协同。

现代流通企业竞争力强。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增强创新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支持现代流通企业网络化发展,对内优化升级商贸和物流网络,对外整合利用全球资源,构筑成本低、效率高、韧性强的全球流通运营渠道,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推动现代流通企业一体化发展,促进商贸物流融合,深度嵌入采掘洗选各环节,打造跨界融合发展新业态。鼓励现代流通企业生态化发展,引导大中小企业基于流通供应链、数据链、价值链开展深度对接,构建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流通新生态。

2.阶段性目标

到2025年,全市煤炭流通效率提高、流通成本降低、流通业态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一市场两体系三支撑”煤炭现代流通体系,经济高效、智能便捷的流通网络基本搭建完成。以建设国家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重点,以打造一个“通道+枢纽+网络”高质量物流网络为核心,构筑“137820”现代物流空间新格局。全市煤炭产量稳定在1.7亿吨,国家煤炭储备基地静态储备能力达200万吨,提升瓦日线运力作用明显,公转铁比例达55%以上,重出重回打造多式联运示范。集约化高效流通成为煤炭流通常态,作为流通设施集中载体、流通要素和流通产业组织中心、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聚集区域的功能作用得到巩固提升,初步成为能源骨干流通走廊的核心组织枢纽、现代流通网络的重要空间载体、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关键战略支撑。

三、强化功能型流通战略支点能力建设

(一)精准确立长治煤炭流通战略定位

国家煤炭储运保供重要战略腹地。依托瓦日、太焦、邯长及青兰、二广等公铁交通大动脉,优化煤炭铁路、公路运输通道,围绕“十四五”期间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任务,改造提升建设一批煤炭物流基地,充分发挥煤炭储备稳预期、防风险的基本功能,满足各级政府应急调度需要,为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提供坚实保障。打造千万吨储煤物流基地,形成“五基地、两通道、多园区、近远结合、主辅互补”煤炭储运保供战略腹地格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西煤东运北煤南运双走廊战略支点。依托瓦日线、太焦线、邯长线等干线,密织长治市干支线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打造西煤东输、北煤南运双走廊交汇中枢体系。充分整合陕西、山西、内蒙各煤种优势,发展配煤超市、洗选煤基地,根据用户需求与分布,提升长治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煤炭聚流、引流、分流、导流、控流功能,打通瓦日与太焦连接线,提升长治在煤炭流通走廊中的组织与资源配置能力。以长治为枢纽,畅通煤炭走廊与环渤海、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和中蒙俄国际经济走廊的联系,加快建设铁路专用线,提升矿场煤矿向铁路站点运输效率,积极融入京津冀、山东半岛、呼包鄂榆等城市群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个一体化”煤炭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示范。紧跟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趋势,以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为方向,推动煤炭和煤电一体化、煤电和新能源一体化、煤炭和煤化工一体化、煤炭产业与数字技术一体化、煤炭产业与降碳技术一体化,以上述“五个一体化”为重点,优化产业链布局,创新科学高效流通模式,打造“五个一体化”煤炭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示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

(二)充分发挥煤炭流通战略支点作用

做好煤炭产销储运大文章。推动煤炭产销储运各个环节衔接顺畅,畅通煤炭市场循环,降低综合成本,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煤炭产销协调指导,成立长治无烟煤协会,加快构建公开透明的无烟煤销售信息平台,建立长治地区无烟煤、喷吹煤、洗精煤质量标准,按质量等级发布长治无烟煤挂牌价。健全煤炭储备体系,科学建设储备基地,力求在动态收储释储中,主动灵活地应对好市场波动。加快“公转铁”进度,依托瓦日、太焦、长邯等铁路扩大运能供给,加快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实现运量多、周转快、运费低目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布局建设煤炭储备基地。围绕全市煤炭储运现状,推动建设铁路通道为主、多式联运为核心的综合物流体系。科学核定煤炭储备量,制定煤炭储备轮换机制,同步配套建设枢纽型储配基地,建立煤炭应急储备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

培育发展综合性能源市场。坚持开放包容、互促共进原则,深化制度改革,坚决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的旧思维,建优建强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的煤炭优势产业链、流通链、价值链。积极组建全国煤炭交易中心长治交易专区,推进专区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融合发展。引导煤炭生产企业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开展长协、竞价、现货交易,打造长治煤炭在全国影响力。加强与大连商品交易所合作,发展煤炭、焦炭期货交割库。发展煤炭贸易总部经济,扩大煤炭批发贸易活动,开展多种煤炭交易方式,实现产、购、销结合,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价值最大化。全国煤炭交易中心长治交易专区编制长治喷吹煤交易指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

充分发挥长治铁路物流中心作用。完善长治铁路物流中心现代物流经营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化经营,发挥铁路运输大运能、全天候、绿色环保的优势,大力发展物流总包。优化长治地区铁路物流产品供给结构,提升铁路物流产品的稳定性、经济性、时效性,持续打造适应不同需求的铁路物流产品体系,通过市场手段持续推动大宗商品“公转铁”。加强铁路物流装备创新投用,持续完善谱系化物流装备体系,推广使用适应特殊商品规格、特殊运输需求的新箱型,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光伏组件、锂电池和液化天然气等铁路运输装备安全技术和配套装备创新升级。推动铁路物流场站转型升级,持续完善铁路场站多式联运、仓配中心等综合服务功能。提升铁路物流服务品质,实施货运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和集中办理,开发货物全程追踪、到达预测通知等新功能。陆续推出多式联运“一单制”运输、物流金融、网络货运平台、海运订舱等服务,创新铁路快速通关模式,提高国际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局长治铁路物流中心)

促进煤炭物流降本增效。抓住当前窗口期,对标国内外龙头企业,长治煤炭生产、流通企业苦练内功、降本增效,最大程度压减非生产非经营性成本,确保煤价到谷底时,长治煤炭具有竞争力。深化与公路、铁路、水运等其他运输方式的融合发展,开展“一箱到底”运输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提升运输效率。推动铁路物流产品供给融入企业产业供应链。对中小型煤矿、洗煤厂实行两端短驳业务服务,联合铁路承包客户短驳运输业务,实行铁路一票制运输、结算,方便客户,提高效率。依托瓦日线,进一步提升从长子南、壶关至日照点对点重去重回运量,积极争取优惠运费,打造煤炭与铁矿石对发的多式联运示范,有效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局长治铁路物流中心)

增强煤炭流通“五流”功能。为煤炭企业提供便捷规范的交易、仓储、运输、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增强对煤炭流通的聚流、引流、分流、控流、导流功能。加强与中国煤炭交易中心、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合作,以长协、挂牌、竞价等多种定价方式提升长治煤炭影响力,打造煤炭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合一的现代流通方式。定期召开煤炭交易对接会,加强煤炭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长期合作,形成稳定的煤炭交易市场。支持煤炭发运站与郑州铁路局、太原铁路局、北京铁路局、济南铁路局加强合作,建立铁路运费长协价格,为煤炭企业提供低价的运输、仓储、发运服务,优化煤炭走廊的运力配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郑州局长治铁路物流中心)

数字化赋能煤炭现代流通。完善煤炭交易体系,支持潞安、晋煤、通州等煤炭集团,长治北、微子镇、黎城县、长子南、沁源新交口、武乡等煤炭物流集聚区建立数字化生产、流通运营平台,运用数字孪生、可视化平台、智能监控等设施,增强数字化赋能。推动企业上云和工业APP应用,促进煤炭资源与平台的深度对接。完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长治专区交易规则,创新煤炭交易制度,在规范化挂牌交易和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上,探索新的交易模式。利用交易中心煤炭大数据资源和智能分析系统,定向开发智能定价、智能定量等服务产品,辅助客户交易决策。搭建以订单为交易标的、基于“区块链+隐私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长治专区价值增值交易系统。基于线上业务数据以及线下仓储物流控货能力,探索交易订单、铁路运单、场站仓单的物权属性,为客户提供贸易、质押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郑州局长治铁路物流中心)

打造煤炭保供保运体系。长治煤炭、物流、安全等行业监管部门要积极深入煤矿企业提供超前、精准服务,督促和指导煤矿企业,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采掘衔接和生产计划,科学组织设备检修,保持正常生产节奏,均衡组织生产。实现产能与资源相匹配、能力与产量相匹配、产量服从安全生产。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保供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产能组织生产,并同步加快手续办理,严禁煤矿企业擅自停工停产,严禁煤矿发生事故后搞“一刀切”式区域性停产整顿。(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局)

持续推进产能核增。对已通过现场核查和报告评审的核增产能煤矿,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加快后续手续的办理进度,各县区、各省属集团煤炭企业要充分抓住当前国家对煤矿产能核增政策窗口期,做到应核尽核,应增尽增,为增加全市产量奠定基础。对受到政策限制不能核增产能的煤矿,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有关厅局,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同时加快处置不达产煤矿产能,督促煤矿主动核减无效产能,提升煤炭产能利用率,增加产能置换指标,为优质产能核增腾出空间。(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专栏1  长治市能源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工程

煤炭产业数字技术一体化项目。该项目规模为18亿元,拟建设500万吨/年数字技术一体化洗选煤生产线设施设备。

(三)积极拓展煤炭流通骨干走廊功能

协同共建西煤东运北煤南运流通走廊。加强与吕梁、临汾、晋中、太原、安阳、济宁、日照等城市合作,依托瓦日线、太焦线、邯长线协同共建晋豫冀鲁煤炭骨干流通走廊。与吕梁、临汾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与陕西神木、榆林打通西煤外运通道,打造配煤选煤基地,成为西煤北煤集结中心,充分发挥集散功能。加强与日照港合作,开展铁矿石与煤炭双向重出重回多式联运通道建设,为长治、临汾、吕梁地区的钢铁企业稳定提供质优价廉铁矿石供给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增强支点辐射能力。深化能源转型发展路径,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赛道,依托太焦、瓦日、青兰等铁路、高速干线,加快融入郑州都市圈,成为辐射晋城以及鹤壁、安阳、邢台、邯郸等中原城市群发展的煤炭流通战略支点。加强与晋城在煤炭、煤层气等能源领域的产销合作,积极对接光机电产业发展。优化区域货源与运载工具的配置,保障鹤壁周边电厂煤炭供给,形成与邯郸、邢台的煤炭、焦炭、铁矿石重去重回运输通道。支持长子南、长治北、潞铁等物流园区与临汾、安阳国家物流枢纽片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实现仓储、运输等资源高度协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打造煤炭绿色流通示范。贯彻落实“双碳”战略,积极推动实施长治能源行业碳减排行动。健全商品煤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煤炭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质量跟踪监测和管理机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煤炭碳排放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聚焦煤炭生产、储备与运输等环节,打造从煤炭采掘、仓储、运输完整绿色低碳产业链,建设一批低碳产业示范基地,引领带动其他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探索研究煤炭原料化材料化低碳发展路径,打通煤油气、化工和新材料产业链,推动煤炭由燃料向燃料与原料并重转变。建立健全行业低碳发展推进机制,促进煤炭生产和消费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支持长治至河北、山东等地的运煤通道实现全线新能源载具建设,加强运煤通道、物流园区充电桩、加气站、换电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

建设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加强新能源开发要素保障,全面推进集中式风光开发利用,加快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推进新能源存量项目尽快建成并网,完善风电光伏并网机制,加快增量配电网建设,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长治供电公司)

专栏2  长治市能源高质高效开发利用工程

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程项目。该项目投资规模51.73亿元,计划完成潞城、屯留、上党、长子、平顺、沁县、武乡、襄垣散煤清零改造任务。

   四、优化煤炭要素流通环境

  (一)打造煤炭商事服务体系

深化煤炭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以“促进经营主体发展”为目标,引入、培育一批理念先进、模式创新的煤炭贸易、物流、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企业,具有聚合上下游资源能力。围绕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持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在山西省市场登记注册管理平台升级改造的基础上,推广运用企业跨区迁移全程电子化系统,畅通企业迁移路径。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市、县、区各级赋权事项清单。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工作机制。开展市场准入效能综合评估,提升市场准入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善促进能源领域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机制。落实《长治市创新生态建设30条》,建立健全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体系。围绕能源领域战略保供和煤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煤矿智能化建设、煤矿安全开采、煤炭清洁利用、煤制油化工、氢能储能、碳捕集碳减排等重点领域,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企业研发平台,培育一批创新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原创型、基础型高价值专利,助力破解“卡脖子”问题。聚焦煤炭、煤电、煤化工、运输、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重点产业领域,针对智能化煤矿、现代煤化工、碳捕集与利用、氢能储能等重大示范工程项目,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实施配套专利导航项目,探索、推动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新模式。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逐步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探索科技成果持股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推动交易合作平台互联互通。借力能源大数据平台,形成与国内能源市场的高效联通。依托晋鲁煤炭骨干流通走廊建设,形成与吕梁、临汾、晋中、榆林、济宁、日照等城市的煤炭交易物流信息协同平台。推动建立服务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为能源工业企业知识产权提供咨询、评估、经纪、交易、信息、代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增强商贸流通企业竞争力。增强大宗商品批发商、经销商核心竞争力,发展总部经济,通过完善的服务,精准的购需匹配,及时的物流信息服务,配套的供应链金融,为生产企业和需求企业提供高效的产销对接,扩大服务增加值。从传统贸易商转型升级为大型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完善的贸易商务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坚决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采取多种形式,规范能源市场竞争行为。推进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便利化,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限制企业迁移的不合理政策,及时督促整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案件的联合查办,通过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方式,提高联合打击违法行为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

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国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制度,对涉及煤炭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与其他地市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能源局)

五、加强煤炭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一)建设高标准的煤炭交易市场

建设智能化标准化煤矿。深入落实《山西省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实现煤矿、选煤厂设备、工艺、管理、控制、安全等全方位实现智能化标准化。加强配煤基地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完善针对钢厂、电厂、化工企业等不同需求的配煤标准化体系,实现煤炭标准化生产、标准化配煤。(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

科学组织生产销售。加快推进长治市煤炭绿色智能发展,持续优化升级产业布局,科学均衡组织生产,有序释放无烟煤、焦煤等优质煤种先进产能,推动产能利用率稳定在合理区间。推行产销协同战略。坚持市场导向,支持煤矿按合同、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等契约组织生产,把握好煤炭市场供需节奏。(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

开展多种煤炭交易方式。在全面落实国家及我市关于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传统交易模式,运用更多的交易方式开展煤炭交易。利用邀约交易方式开展年度战略性煤炭中长期交易和日常新增阶段性交易,利用挂牌、竞价、询价等自动成交的交易方式开展日常交易,不断提升发现价格、发现市场和发现资源能力,实现煤炭资源优质优价。(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

建立标准化煤炭交易机制。建立煤炭交易品种标准化体系,完善并推广应用标准化合同示范文本,并推行先进安全的电子合同签订流程。规范合同签订行为,支持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对企业开展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采集,完善社会诚信机制和相关制度,鼓励支持煤炭协会、金融机构等社会组织定期发布煤炭企业诚信信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

培育煤炭交易数据要素市场。充分整合管理全市煤炭交易数据,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处理能力,丰富数据产品,逐步建立数据确权、使用、交易、安全、共享等流通利用体系和相关基础制度,培育壮大煤炭交易数据服务产业生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规范化开发利用数据的场景。加强煤炭领域数据隐私保护,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

二)构建畅通高效煤炭流通渠道

增强煤炭产销组织能力。按照抓长协、优结构、增比重、散改集的总体思路加强煤炭运输组织。强化与国家铁路集团以及所属太原、北京、郑州等铁路局集团合作机制,集中开展全市铁路运输需求衔接,提高铁路运力配置效率。持续推广公路网络货运,实现货源、货流、货权、货达“四个在线”,匹配最优运力、降低物流成本效果明显,形成全省示范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郑州局长治市铁路物流中心)

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提高煤炭行业经济运行质量,推动煤电、煤焦钢、煤建材、煤化工、煤基新材料与现代物流融合发展。加强煤炭生产企业和冶电化工企业之间的交流,逐渐从产业链到物流链到价值链构建全国市场煤炭产供需求对接体系,不断推动渠道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实现矿区建设、煤矿生产、安全高效供应和产供需的结合,实现煤电、煤焦钢化等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发展。持续完善全国煤炭交易会办会机制,为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提供有效载体。进一步优化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基础价+浮动价”定价机制,引导市场稳定供给,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三)完善多层级的煤炭流通网络

构建煤炭直销网络。鼓励煤炭企业与电厂、钢厂、化工企业等煤炭市场主体建立数字化直销系统,引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的数字技术,需求方采购系统直接与供应方销售系统相连,减少中间环节,形成稳定的直销渠道,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和反馈,建立双向的交流渠道,不断提高品牌和效益。(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

打造数字化贸易网络。推动煤炭产业全链条数字化贸易网络,全行业构建购销存信息系统,全链条贯通数字治理,实现链条全程可视化,建立煤炭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数字化大通道,帮助企业实时统筹决策,保障数字化通道的安全可信、长久畅通,让煤炭贸易走上数字化高速路。加大力度吸引商贸金融专业人才团队,开展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国际市场对接,及时掌握煤炭市场动态,做好大宗商品产品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

(四)推动煤炭流通业态转型升级

开展煤炭行业提质升级行动。从“粗放型”传统煤炭买卖、运输流通业态模式向精细化、服务化、金融化流通模式升级。煤炭生产企业创新“生产+贸易+金融”等模式,从单一生产模式向下游拓展多样化服务,建立构建稳定牢固的产业链。打造具有稳定高效的煤炭现代化供应链体系,贸易商、经销商、物流企业提升供应链整合资源能力,开展期现结合、仓单质押等现代交易方式,拓展大宗商品服务贸易,打通煤炭流通堵点断点,掌握市场主动权话语权。采用共享煤库、共享车队、共享物流、共享资金池等方式,实现资源和成本的共享,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升效率。加强企业之间合作与协同,促进资源的利用和产业的升级,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五)构建煤炭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构建煤炭智能化流通运行体系。促进现代流通技术在煤炭流通体系的创新,加快形成流通体系新质生产力。紧紧围绕长治市煤炭及煤化工产业流通数字化以及长治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打造全国煤炭交易中心长治交易专区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以“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加快推进专区“交易+物流+金融”三位一体业务模式在长治地区全面落地。利用交易中心煤炭大数据资源和智能分析系统,定向开发智能定价、智能定量等服务产品,实现长治区域煤炭产销储运线上运营体系和运贸一体、多式联运、供应链金融等线下运营支撑体系基本成型,构建全国领先的煤炭流通领域转型升级新生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

构建开放共享的煤炭大数据体系。实现煤炭生产、运输、销售、安全、资源等相关领域数据全覆盖,努力实现与相关市场主体的数据集成和共享。构建煤炭大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有关煤炭大数据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加快煤炭企业数据平台建设,支持煤炭企业加强数据资源管理,构建企业级大数据平台。建立长治市煤炭数据平台,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整合行业内各部门数据以及协会会员单位数据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全市及协同地区的煤炭大数据平台。推动煤炭大数据在宏观、微观决策中的运用,为政府部门提供统计分析评估、预测预警和数据智能分析模型等全面准确的数据服务,加强大数据在企业战略规划、资源分配、生产布局、企业管理中的运用,降低运营成本和减少失误,提高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

促进煤炭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煤炭企业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对内对外开放空间。抓住与北京对口合作机遇,借力借势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活力。深化与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区域经贸合作,加强与国内外上下游产业的联系,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加快与国际标准对接,推动长治焦煤、喷吹煤、化工煤产销标准提升。(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六、加快发展煤炭现代物流体系

(一)完善煤炭专业物流基础设施

构建高效的公路物流网络。大力推动公路货运升级,发展公路甩挂运输,推广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模式,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多式联运,提高集装箱货物运输使用率。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长治北、潞城东、长子南、壶关、武乡、沁源、黎城等集运站、专用线公铁衔接和利用存量设施优化完善交通布局,利用已规划的功能集聚物流资源,作为区域公路干线与市区支线之间交换的驿站,同时为主要跨省公路运输车辆提供中途汽车司机休息、换乘、加油、维修的条件。建立物流仓库进行汇集、交换、中转、甩挂的作业环境,为干支线与市区之间货物的中转提供条件。形成以公路为支点的货物交换中枢,形成干线重载汽车与市区配送轻载货车和新能源车之间的车辆交换,减轻市内交通的堵塞,缓解道路的破坏,降低城区内环境污染。通过公铁联运集结货源,形成稳定、常态的货运组织方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增强物流枢纽集散能力。围绕铁路主要干线方向,按照资源与通道流向相匹配的原则,选择长治北、潞城东、长子南、壶关、武乡、沁源、黎城七个铁路接轨点布局建设物流枢纽节点,进行建设改造,完善功能,以公转铁或铁路专用线将资源向枢纽节点集聚,按照枢纽节点连接的通道流向梳理货流,从供给端到需求端提供集结、加工、仓储、装卸、运输、分拨和配送一体化物流服务,构建以枢纽节点为核心的物流枢纽供应链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二)构建多式联运的集疏运体系

完善公铁联运基础设施。提升铁路综合利用效率。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提升铁路运煤规模与效率。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进度,推动专用线进厂矿、进园区,打通铁路“前后一公里”,加快推进沁源县新建交口至安泽地方铁路工程等项目建设。鼓励支持公路运输企业积极主动服务于煤炭短倒到集运站,强化对铁路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的接驳和集散服务。提高长子南、潞城东、长治北等物流枢纽节点的公铁转换能力,确保物流枢纽整体效能的提高和高效运转,重点开展邯长线、太焦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和公路网络建设工程,编制新编组计划,完善交通网络,提升运力,形成枢纽节点连接铁路多个方向、多条通达、辐射全国的通道,构建以公路网络资源为核心、以多式联运为主体、以实现公铁转换和物流枢纽节点集聚与疏解通畅为目标的集疏运体系,打造“枢纽节点+通道+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与主要铁路枢纽、主要经济区域、港口、国际口岸和客户场站互联互通,融入国家物流枢纽网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局长治铁路物流中心)

加强枢纽多式联运服务能力。提升铁路综合利用效率。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重点推进首钢长治钢铁公铁联运“近零碳”物流园和晋东南(长治)陆港物流枢纽项目建设。推动专用线进厂矿、进园区,打通铁路“前后一公里”。鼓励支持公路运输企业积极主动对接铁路运输两端业务,强化对铁路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的接驳和集散服务。深入推进煤炭、焦炭、矿石、钢铁、粮食等重点战略物资及以物流枢纽为中心,构建“衔接顺畅、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多式联运体系,提升物流枢纽多式联运服务和衔接水平,实现各种要素的融合积聚。促进铁路与大型综合物流园区的衔接,优化多式联运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配送网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三)提升煤炭物流行业服务水平

鼓励物流管理创新。长治铁路物流中心创新物流管理模式,各货运站段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快构建“网格化、板块化、项目制”营销体系,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物流解决方案。重点以大宗商品物流组织体系建设为突破口,突破煤炭、铁矿石传统运输模式,引领运行新机制,实现经营方式、运输组织、物流装备等全方位优化,促进铁路物流链与社会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立足应用牵引、产业支撑,推动数字技术加速赋能物流企业,以数字化打通煤炭企业、物流企业、生产制造企业之间的数据孤岛,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物流”,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现数字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郑州局长治铁路物流中心)

推动先进技术赋能煤炭物流。建设完善交通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交通运输管理的大数据分析应用。充分发挥长治市工业平台包括国信大数据、潞安集团专用云数据、淮海集团军民融合研发试验公共服务等综合性大数据平台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作用,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煤炭供应链深度融合。推动行业北斗终端规模化应用,提升多维监测、精准管控、协同服务能力。鼓励物流企业加快使用规范化、厢式化、专业化的公路货运车辆和多轴重载大型车辆;鼓励现有仓储和转运设施的信息化改造。加强智能化载运工具和关键专用装备研发,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鼓励物流园区、陆港、货运场站广泛应用物联网、自动化等技术,鼓励使用运输车、智能输送分拣和装卸设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推广铁路敞顶集装箱运输方式。优化煤炭、焦炭、石灰石、生石灰、石英砂等大宗货物运输方式,加强集装箱项目组织和跨局运输协调以及直通装车组织。扩大敞顶箱适箱货源的组织,鼓励工矿企业等实施大宗货物“公转铁”“散改集”。加强与海运、港口合作,大力发展铁水联运业务,推进车站“一站式”办理铁路箱下水业务,加强与日照港的“一箱到底”示范合作,扩大敞顶箱等铁路箱下水运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局长治铁路物流中心)

加快联运枢纽建设。加强长治北、潞城东、长子南、壶关、武乡、沁源、黎城七个铁路接轨点对接网络化的干线通道运输能力,完善周边配煤通道建设,完善“公转铁”配套设施。打造“轨道+仓储”的铁路物流配送新模式,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煤炭配送新体系,实现物流运作的组织化、规模化、平台化运行。加快建设山西(长治)内陆港,实现“青岛港--长治”海铁联运班列开通常态化,畅通晋鲁双向物流通道,发挥各方优势、深化务实合作、推动政策赋能,共同打造功能完备、立体互联、高效便捷的综合物流体系,推动港口与内陆地区融合发展,加速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助力长治打造国家战略腹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快智慧低碳煤炭通道建设

建设绿色低碳物流园区。在长子南、潞城东等重点物流园区规划、管理、运营全面系统性融入双碳理念,精准规划碳中和目标设定和实践路径,依托数字化手段实现节能降碳目标,以智慧管理促进产业低碳转型、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园区碳排放平衡的新型产业园区。支持首钢长钢公司盘活旧区闲置土地及铁路专用线资产,高规格建设近零炭物流园,开发集装箱业务集散功能,同步配套智慧仓储、绿电运输、综合资源循环利用、光伏发电、钢材深加工等产业板块转型改造。积极推动重要节点的交通感知网络覆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绿色运输通道。中长距离运输时主要采用铁路运输,短距离运输时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打造绿色干线运输通道,从长治到河北、山东、河南等主要干线打造氢能物流新能源、电动重卡干线,沿途配置换电站、充电桩或加氢站,实现跨越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四省的新能源绿色示范通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

专栏3  长治市现代物流体系提升工程

长治市工贸物流基地项目。该项目占地1455亩,投资规模11亿元,铁路全线12.3km。自瓦日铁路壶关站引出,至上党区苏店镇前土门村设物流园区(集运站和煤炭储运系统)。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公铁联运“近零碳”物流园项目。该项目铁路改造8.5公里,仓储料棚30000平方米等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3亿元。

晋东南(长治)陆港物流枢纽建设项目。该项目新建专用铁路,建设联运中转区、流通加工区等,项目投资规模为26.33亿元。


七、提升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

   (一)全面深化交通运输体系改革

加快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坚持大交通理念,统筹考虑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方面建设规划,实现统一协调发展。发挥规划对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快交通运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风险可控的资金保障和运行管理体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收入,加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优先安排专项债券用于有收益的交通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自局、市财政局)

(二)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构建“一纵一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对接重大国家战略,建设综合性、立体化、大容量、快速化的综合运输大通道。依托郑太高速铁路、干线铁路太焦线、G55二广高速、国道G208等构建南北纵向大通道,向北对接呼包鄂城市群,向南对接海上丝绸之路。依托规划中的青岛-聊城-邯郸-长治-临汾-延安-兰州高速铁路和安阳-长治城际铁路,以及干线铁路瓦日线、邯长线、G22青兰高速、国道G309、国道G341等构建东西横向大通道,向西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对接,向东与京津冀都市圈和环渤海经济圈对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打造立体高效的交通网络。完善航空网络,形成1座支线运输机场(含通用航空功能)、9 座通用机场、若干起降点的“1+9+X布局”(简称“一运九通多点”)。布局“三纵三横二联”的高速公路网,全部建成后,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密度达到5.59公里/百平方公里。重点推进G2211黎城—霍州高速公路长治段、G55二广高速武乡南互通工程、长治西互通至鲍店互通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青兰高速丰宜互通(收费站)—古兴—沁水界连接线工程顺利开工建设,加强高速公路对外互联,打通快速出省通道,强化对太原城市群、中原城市群的辐射能力。布局“ 二纵三横一专线 ”普速铁路网络,加快推进沁源县新交口至安泽地方铁路等重点工程,提高普速铁路网的辐射能力,实现对12个区、县全覆盖,形成“王字型”铁路货运主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专栏4  长治市交通运输承载能力提升工程

国道208线晋中长治界至屯留小河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项目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路线全长107.57公里,拟投资54.59亿元。

长治市上党区绿能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该项目铁路全线14.83km。自瓦日铁路壶关站引出,至上党区苏店镇前土门村项目投资规模28.50亿元。

山西桓安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该项目投资规模6.89亿元,建设成年运量500万吨,全线铺轨7.219km。

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该项目投资规模55.94亿元,路线全长120.811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等。

沁源县新建交口至安泽地方铁路工程。该项目投资规模35.75亿元。铁路全长47.36公里,起点位于交口乡正中村,终点拟接轨于瓦日铁路唐城站接轨,采用国Ⅱ级、单线电气化铁路标准建设。

晋控电力长治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该项目为满足已经投产的长治发电2×100 万千瓦机组运煤通道。正线长度13.1 公里,总铺轨长度19.6 公里,总投资8.84亿元。项目建成后,年货运量达到 1500万吨。

山西陆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潞铁智慧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该项目将新建铁路专用线以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总投资10亿元,力争近期运力达到1000万吨,计划于2025年底投入运营。

长治市上党经开区现代物流园高架桥项目。该项目位于上党区苏店镇,西起苏店立交东至郑太高铁,路线全长约2592.76m,其中高架桥梁长约2100m。高架桥全宽25.5m,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时速80Km/h,项目投资规模4.41亿元。

黎城至陵川夺火高速公路项目。该项目投资规模156亿元,主要是完善黎城至陵川夺火高速公路基础设施。

平遥至沁水高速公路项目。该项目投资规模180亿元,主要是完善平遥至沁水高速公路基础设施。

  (三)推进交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强化交通运输装备的低碳化管理。提升绿色装备出行水平,加快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实现绿色物流配送全覆盖。鼓励和引导各类营运客货运车辆采用新能源技术,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油消耗限值标准,加快黄标车、老旧车有序退出运输市场。完善煤炭行业环保监管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煤炭运输企业减排监管,对营运车辆实施油耗、技术状况以及驾驶员驾驶习惯的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推进交通装备迭代升级。依托长治市在汽车整车与发动机制造的发展基础,不断优化汽车产品结构,嵌入智能化系统,提高产品层次,补强产业链条,加快汽车配套产业园建设,做大做强汽车及其零部件产业。大力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环保型交通装备及成套技术装备,开发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在推广应用交通装备的智能检测监测和运维技术。推广应用公路桥梁隧道一体化施工装备与智能化养护装备。加速淘汰落后技术和高耗低效交通装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科技创新加强通道管理。建设长治市交通大数据共享平台,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运用大数据服务交通物流业发展,推进一体化信息服务,全面推进不停车治超网建设,全力打造全国首例省级主动安全防范智能监管体系典型案例和科技治超新模式。运用大数据全面提升交通精细化服务水平,大力推行基于需求适时享用的运输服务和及时响应的一站式运输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四)提高交通运输组织服务水平

打造智慧数字交通体系。推进长治市智慧交通平台建设,实现行政审批、公路养护智慧化;开展智慧公路、智慧枢纽和智慧物流建设。构建全领域感知、自动化采集、网络化运输、数字化存储、智能化应用的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打造全面实时、高效协同、跨界融合的新一代智慧交通系统。积极推动基础设施数字化、运营管控智能化、仿真测试智能化、身份认证和数据保护智能化、“物流+信息+智能管控”一体化,打造智能铁路、智能公路、智能航道、数字管网。推进出行需求与服务资源数据衔接。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物流业,促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加快发展。提高决策支持大数据运用水平,实现精准分析、精准管控、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落实物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快构建交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标准化体系、诚信体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加强流通企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管理和青兰、邯长公路运输、瓦日、太焦、邯长等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管控,及时辨识并规避重大安全风险,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强化高速公路干支线超限超载治理,健全交通、交警、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联动机制,推进车辆生产、改装、装载、运行信息共享,建立非现场联合执法新模式,实现精准治超。(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    

八、拓展现代金融服务煤炭流通功能

(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发挥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政银战略合作协议,提高资金到位率。减少抵押担保依赖,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持续提升信用贷款占比,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实行差别化利率,整体降低长治发展建设资金成本。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长治的存贷比不低于本系统全省平均水平。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确保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充裕,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信贷结构稳步优化。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快信贷投放进度,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增强本地银行服务功能。长治本地银行要用好“再贷款+融资担保+信贷”融资机制,加大对煤炭领域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开发创新特色信贷产品,依法合规拓展抵押质押物范围。积极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试点创新金融监管方式和工具。发挥好长治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作用,突出天使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多种投资基金在辅助企业上市和拓宽资金来源方面的战略作用,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支持煤炭生产、物流企业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全面落实《长治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长治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10条措施》,强力推动企业上市。(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治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长治分局、市财政局)

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制定金融招商激励政策,持续吸引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和金融理财、基金管理、资产管理、金融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入驻我市。培育发展知识产权、矿产、大宗商品和土地承包权等交易场所,支持法律、会计、审计、评估、评级、咨询、第三方认证等中介机构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二)加强金融供需对接

做强做优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招商引资金融服务中心”功能作用,为引进的企业和项目提供开户、结算、现金、外汇、托管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健全完善金融服务大厅,深化“两张名单”机制,大力推广“三晋贷款码”,加强信息共享,推动线上融贷对接,促进资金项目撮合,提升融资效率。建设企业融资路演中心,为企业推介展示搭建平台。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成立金融纠纷仲裁中心,开辟金融案件绿色通道,提升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建立煤炭生产流通领域常态化融资需求推送机制,保障煤炭生产流通资金充足,保障煤炭稳定供给。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发布企业(项目)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煤炭行业融资产品,针对长治市不同县区、行业、企业类型,开展差异化融资对接活动,促进资金和项目的有效融合。深入开展重点企业“一对一”入企服务,帮助企业树立金融意识,研究金融政策,熟悉金融产品,解决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三)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推进煤炭金融试点工作。引导本地金融机构以煤炭资源为基础,以金融手段为支撑,通过金融市场的各种工具和手段,为煤炭企业提供融资、资产管理等服务,促进煤炭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便利,帮助煤炭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融资租赁等方式获得资金,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创新煤炭企业投资模式,引导煤炭企业通过投资基金、证券等方式来进行投资,在实现资产增值的同时,支持地方发展。引导金融企业为煤炭企业成立期货运营服务专班,辅助煤炭生产、物流企业通过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来进行风险管理,从而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创优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模式。探索组建市属国有金融资本运营公司,将市财政出资的金融、类金融企业股权进行划转与新设。通过投资控股、产业培育、资本整合、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激发金融、类金融资源活力,推动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支持煤炭产运储销领域企业扩大发展。统筹规划支持长治煤炭产业发展的金融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合理设计金融产品品种结构、数量规模和区域分布,促进各类金融要素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财政局)

有序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引入国内有实力的证券公司、金融机构组织专题培训,帮助长治煤炭及其他大宗商品生产经营企业了解掌握上市挂牌政策、条件、流程等,激发企业上市意愿。组织重点企业开展走进“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活动,帮助企业了解资本市场,增强上市信心。加强业务指导,支持企业积极稳妥地以参股、控股、基金等方式投资转型项目,实现多元化发展。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重点加大上市挂牌源头培育力度,全面推进企业“小升规、规改股”。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较好的优质企业进入市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九、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加快完善煤炭产品追溯系统

完善煤炭质量监测和检测体系。建立全市煤炭质量监测网络,通过现场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煤炭的热值、灰分、硫分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测;加强对煤炭质量检测设备和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煤炭质量数据管理系统,对监测和检测数据进行记录和存储,方便查询和分析。(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健全煤炭追溯数据系统。鼓励企业通过追溯系统改善生产经营管理,充分挖掘追溯数据在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塑造中的应用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完善数据信息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鼓励追溯体系建设主体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增强商业化增值应用,加强追溯数据安全保障和商业秘密保护。(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加强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焦煤、无烟煤、褐煤等主要煤种的质量标准化体系,制定标准化的煤炭质量指标和检测方法;实施煤炭质量追溯系统,对进口和国内煤炭的来源、生产过程和运输过程进行追溯,加强煤炭质量监管,推广煤炭的安全生产、洗选、配煤、运输环节的标准体系。建立煤炭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煤炭质量问题,确保煤炭质量的安全和可靠。(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 

(二)健全煤炭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鼓励煤炭生产、物流、商贸相关市场主体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积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权责清单开展信用承诺替代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落实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记录、收集、推送等工作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市场主体作出的信用承诺和履行承诺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能源局)

完善煤炭领域信用评价制度。建立煤炭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体系,从煤炭生产、工程建设、设计、监理、地质勘查、装备制造、煤炭流通、加工利用等领域分别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纳入信用记录。推动煤炭企业信用报告在金融、商务经营等事项中的应用。试点开展以企业公共信用报告逐步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健全多部门、跨地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动机制,规范开展信用网站信用修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政府办)

完善煤炭领域合同履约监管。加强煤炭领域合同履约监管,依法依规共享合同签约和履约信息。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相关合同的签约、履约、违约信息进行合同状态监管分析,将合同履约结果依法依规纳入交易双方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信息定期进行归集汇总和公示通报,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健全流通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大力推进流通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大宗商品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记录,推动信用记录在全社会的广泛应用。积极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对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深度开发,创新信用产品,满足市场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的流通信用服务需求。针对煤炭运输、仓储、贸易等领域分别制订信用考核标准,逐步建立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利用信用记录建立企业分类监管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带头在履职过程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将失信企业列为日常监督、重点监测或抽查的重点,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

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多部门、跨地区信用惩戒联动机制,全市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对守信企业实行“绿色通道”,有效建立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鼓励长治市物流行业协会、长治市道路运输协会积极参与煤炭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信用信息采集、评估、标准制订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积极指导和组织会员单位加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协助政府部门推进煤炭流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交流活动,组织信用建设方面的培训,培养物流从业者的诚信意识,树立一批诚实守信、管理规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诚信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十、实施保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强化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政治保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理论水平和专业化能力,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现代流通发展。强化对能源流通领域监管、审批等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区域协同,建立长治与吕梁、临汾、济宁、日照等地区协同发展的合作机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责和利益分配。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推动区域内各方的合作。建立健全的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区域内各方面的数据和信息交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设立协同机制,加强不同城市之间的合作,确定区域协同发展的重点领域,规划和实施共同的发展项目,实现资源共享、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合作。合作共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提高整个区域的互联互通性。共同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推动绿色发展,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鼓励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降低区域的环境风险。建立互信机制,增进各方的信任。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快出台一揽子支持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能源生产、能源储备等重大流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定期精准筛选质量效益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牵引作用足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向上争取省级以上资金补助。统筹利用各类资金积极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通过上市、债券发行、企业并购等方式募集资金。加快流通专业人才培养,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加强能源流通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与企业联合的流通人才培养机制,培养跨学科、复合型流通专业人才。

(四)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建立市长领导下的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本方案实施,完善配套政策。做好相关规划、行动计划与本方案衔接,规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定期举行专班工作会,沟通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各项目按时建设。会同行业协会商会,完善现代流通统计体系,开展方案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细化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图文解读:《长治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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