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4年5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5月份,全市各有关单位不断加大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全市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政务公开平台规范运维。5月份,依托市政务云和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的市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市领导驾驶舱和市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平台总体运行良好,全市33个政府网站与63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强化日常运维,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平台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双公示”数据上报不及时。沁源县公安局行政许可迟报16条,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迟报3条。

(二)政策解读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政策解读材料照搬原文,简单罗列标题等敷衍应付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起草政策的同时要同步策划解读方案。充分运用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解读,更多运用图文、视频、动漫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解读内容,真正让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要科学确定信息公开的方式范围。要建立健全公开属性认定及公开方式途径审核管理机制,对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要做到严格把关。对影响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以主动公开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对影响部分公众利益、仅需在一定范围内知晓的,或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特定期限内公示的,可通过实体公开栏、政务公开专区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等适当渠道,在特定范围内主动公开。三是要认真做好“双公示”信息上报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工作要求,做到数据报送与台账一致性,及时、全面、完整上报“双公示”信息,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确保“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一是加强常态化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三审三校”,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错链或不安全链接等问题。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报备。各级各部门要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流程,认证主体发生变动的单位要及时报备、关停。三是做好互动回应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畅通互动交流渠道,规范留言办理流程,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处理反馈、公开答复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领导驾驶舱运维工作。一是要按照所负责填报指标的更新周期按时填报各项指标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合规、不涉密。二是要加强工作动态栏目维护,确保每周要有更新。

(四)进一步加大共享平台数据上传和应用力度。一是要认真对照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本单位发布的目录,根据数据产生周期实时上传数据,并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可用性及非涉密。二是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依应用场景向市共享平台申请数据,开展数据共享应用。三是各县区要于6月底完成本辖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产目录编制工作,并于6月17日前将编制情况报市政府信息中心审核科。

此次被通报的单位要立行整改,并于2024年6月17日前将整改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站科,联系电话0355-2039141。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