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4年3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3月份,全市各有关单位不断加大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全市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政务公开平台规范运维。3月份,依托市政务云和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的市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市领导驾驶舱和市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平台总体运行良好,全市33个政府网站与6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强化日常运维,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平台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双公示”信息上报

不及时。沁县、沁源县、平顺县存在数据漏报、迟报等情况。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部分单位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存在照搬原文,简单罗列标题情况。

(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仍需加强。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抖音账号未报备,市发改委公众号、市乡村振兴局公众号、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信息发布逾期,市公安局网站多次无法访问。

(三)互动回应不及时。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未按要求公开发布信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机构改革衔接工作。涉及机构改革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市政府信息中心联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档。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对公开信息有期限要求的,到期后及时撤回,对公开信息没有期限要求的,要定期组织清理。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健全政策全周期解读工作机制,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策公开征询期间草案解读的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发布阶段精细化解读,做好政策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四是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一是加强常态化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三审三校”,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错链或不安全链接等问题。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报备。各级各部门要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流程,认证主体发生变动的单位要及时报备、关停。三是做好互动回应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畅通互动交流渠道,规范留言办理流程,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并按要求及时公开留言答复。

(三)进一步做好领导驾驶舱运维工作。一是各单位要按照所负责填报指标的更新周期按时填报各项指标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合规、不涉密;二是要加强工作动态栏目维护,确保每周要有更新。

(四)进一步加大共享平台数据上传和应用力度。一是要认真对照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本单位发布的目录,根据数据产生周期实时上传数据,并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可用性及非涉密。二是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依应用场景向市政务信息共享整合平台申请数据,开展数据共享应用;已申请服务接口还未开展应用的单位,要依应用场景尽快开展应用。三是各县区要按照《关于开展县区政务数据资产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长信函〔2024〕6号)要求,开展本辖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产目录编制工作。

此次被通报的单位要立行整改,并于2024年4月19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站科,联系电话 0355-2039141。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