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1-2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4年1-2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1-2月份,全市各有关单位不断加大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全市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政务公开平台规范运维。1-2月份,依托市政务云和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的市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市领导驾驶舱和市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平台总体运行良好,全市33个政府网站与6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强化日常运维,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平台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不到位。市能源局发布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存在落款日期错误等情况。二是“双公示”信息上报不及时。部分单位存在数据漏报、迟报现象、错误信息项不能通过校验等问题。
(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仍需加强。市高新区公众号、市能源局网站发布信息中存在表述错误情况。
(三)共享平台运维管理工作不到位。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招商中心、市园林绿化中心未按照《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数据共享与垂管系统对接需求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资料报送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所有申请件要按要求做到及时登记、严格审核、认真办理、书面答复、规范存档。二是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规范发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对照,严格检查,确保报告中的数据准确、格式规范。三是要认真做好“双公示”信息上报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工作要求,做到数据报送与台账一致性,及时、全面、完整上报“双公示”信息,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确保“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一是开展风险排查。各级各部门要运用技术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已发布信息是否存在表述错误、个人信息泄露和易引发不良影响的敏感信息。二是加强应急处置。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监测、反馈、处置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强化内容保障。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要及时转载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三审三校”,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错链或不安全链接等问题。四是强化政民互动。各级各部门的管理员要确保每日登录系统查看网民留言,对网民提交的政策类、咨询类和建议类等信件,承办单位应于当日做出回复;当日不能回复的信件,要在5个工作日做出回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回复期限的信件,要于办理时限前提出申请延期,并说明依据和理由。
(三)进一步做好领导驾驶舱运维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核对各项指标,3月底前将2023年年度指标数据和2024年1--2月份月度指标数据全部填报完成,并对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合规、不涉密;工作动态信息至少每周要更新。
(四)进一步加大共享平台数据上传和应用力度。一是要认真对照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本单位发布的目录,3月底将上年应上传数据全部上传,并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可用性及非涉密。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线上服务能力建设,认真梳理办事流程,积极依照应用场景向市政务信息共享整合平台申请数据共享应用,最大限度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未按照《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数据共享与垂管系统对接需求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资料报送工作的单位,要于3月15日前完成相关资料报送工作。四是各县区要开展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产目录编制工作。
此次被通报的单位要立行整改,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站科,联系电话 0355-2039141。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