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9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9月份,全市各有关单位不断加大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全市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政务公开平台规范运维。9月份,依托市政务云和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的市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市领导驾驶舱和市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平台总体运行良好,全市33个政府网站与6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强化日常运维,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平台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不规范。市科技局发布的政策文件解读未关联文件原文,市乡村振兴局发布的扶贫资金信息存在链接错误,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内设机构”为空白栏目。

(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仍需加强。市住建局网站、潞城区政府网站未按要求及时公开网民留言答复信件。

(三)市共享平台数据上传不及时。市档案馆资源挂载率为20%,市城市管理局资源挂载率为41%,市医疗保障局资源挂载率为4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资源挂载率为58%。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前要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决策依据、决策草案解读,以及意见征集结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公开。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动漫、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政策文件解读效果。同时,要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拓宽解读发布渠道,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加强公文属性认定工作。除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文件以外,所有公文公开属性认定要实现全覆盖,要严格按照公文属性认定结果进行分类规范管理,对属性认定为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公文,要按公文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进行复核,实时进行调整。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一是强化常态化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三审三校”,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错链或不安全链接、政务新媒体无备案等问题。二是提升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质效。各级各部门要规范留言办理流程,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并按要求及时公开留言答复。

(三)进一步做好领导驾驶舱运维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核对指标,按时更新。二是上传数据及动态类信息要严格审核,确保准确、合规、不涉密。

(四)进一步加大共享平台数据上传和应用力度。一是各单位要对照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本单位发布的信息资源目录,按照数据产生周期实时上传数据,并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可用性及非涉密;不得随意删减本单位的信息资源目录。二是要加强线上服务能力建设,认真梳理办事流程,积极依应用场景向市共享平台申请信息,开展数据共享应用,最大限度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未完成政务数据资产目录编制工作的单位,要在10月底前完成。

此次被通报的单位要立行整改,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站科,联系电话 0355-2039141。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