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7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7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7月份,全市各有关单位不断加大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全市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政务公开平台规范运维。7月份,依托市政务云和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的市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市领导驾驶舱和市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平台总体运行良好,全市33个政府网站与6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强化日常运维,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平台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武乡县、屯留区“双公示”数据报送不及时。
(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仍需加强。长子县、屯留区政府网站信息审核不严,发布信息存在表述错误;市金融办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多次不达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运用图解、动漫、音视频等多样化方式,对政策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各级各部门的优秀政策解读材料可以申请在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于被采用的解读材料,将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加分依据。二是要做好“双公示”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工作要求,做到数据报送与台账一致性,及时、全面、完整上报“双公示”信息,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确保“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便民服务理念。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推进依申请公开办前沟通常态化,摸清申请人的真实诉求,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减少不必要的补正,提升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四是加强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市县两级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长治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任务清单》(长政发〔2022〕64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强化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持续加大日常巡检力度,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三审三校”,坚决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要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办(注销)有关要求,切实做到及时报备,信息准确,杜绝未批先开,开而不备的情况。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网民纠错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并逐级审核报送,确保留言办理及时高效。
(三)进一步做好领导驾驶舱运维工作。一是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核对指标,8月底前将应填报的季度、半年度指标数据全部填报完成,并对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合规、不涉密。二是要加强工作动态栏目维护,每周必须更新信息。
(四)进一步加大共享平台数据上传和应用力度。一是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本单位发布的目录,自查发布目录是否按照数据产生周期上传数据,未按照数据产生周期上传数据的目录要完成数据实时上传,并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可用性及非涉密。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线上服务能力建设,认真梳理办事流程,积极依应用场景向市共享平台申请信息,开展数据共享应用,最大限度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进一步提高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在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将加大有关工作所占分值。
此次被通报的单位要立行整改,并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站科,联系电话 0355-2039141。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