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4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4月份,全市各有关单位不断加大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全市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政务公开平台规范运维。4月份,依托市政务云和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的市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市领导驾驶舱和市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平台总体运行良好;全市33个政府网站与6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强化日常运维,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平台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基层两化”公开不规范。潞州区公开内容未按照标准目录进行细分。二是“双公示”工作不达标。潞城区交通局迟报数据23条、水利局迟报数据4条;壶关县交通局迟报数据25条。

 (二)信息发布审核不严格。市信访局微信公众号、上党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中存在表述错误。

(三)互动回应不及时。屯留区未按要求公开发布信件办理情况。 

(四)市共享平台数据上传不及时。市共享平台数据上传不及时。部分单位未按信息资源目录更新周期上传数据,截至4月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超期未更新率96%,市审计局超期未更新率96%,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超期未更新率85%。部分单位未完成《长治市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五批)》工作,截至4月底,潞城区、沁县、沁源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完成二手房网签合同数据上传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要细化“基层两化”工作。各县区要严格对照“基层两化”各领域标准目录和国办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继续规范设置栏目、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有效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做好“双公示”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工作要求,做到数据报送与台账一致性,及时、全面、完整上报“双公示”信息,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确保“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要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要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台账,特别是生态环境、城市综合执法、卫生健康、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网站和新媒体运行安全、平稳、有序。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作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扎实开展常态化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地带”。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值班读网等制度,通过技术监管和人工抽查,对本地、本系统发布的信息实现巡查全覆盖,特别是重要规范性表述要反复校对核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四是畅通互动渠道。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按时公开发布留言办理情况。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室将在每月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安全不间断监测的基础上,综合国家和省反馈问题,视情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通报、督导、约谈,并将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年度考核。

(三)进一步做好领导驾驶舱运维工作。一是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核对指标,5月底前将应填报的季度指标数据全部填报完成,并对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合规、不涉密。二是要加强工作动态栏目维护,动态类信息要每周更新。

(四)进一步加大共享平台数据上传和应用力度。一是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严格按照更新周期上传数据,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可用性及非涉密。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线上服务能力建设,认真梳理办事流程,积极依应用场景向市共享平台申请信息,开展数据共享应用,最大限度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各县区(不含潞州区)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严格按照《长治市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五批)》编制“二手房买卖合同”信息资源目录,完成数据上传,并持续实时更新。

此次被通报的单位要立行整改,并于2023年5月18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站科,联系电话 0355-2039141。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