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1-2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1-2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1-2月份,全市各有关单位不断加大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全市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政务公开平台规范运维。1-2月份,依托市政务云和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的市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市领导驾驶舱和市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平台总体运行良好;全市33个政府网站与6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强化日常运维,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平台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规范。一是“双公示”数据不达标。沁县审批局迟报数据128条,壶关县生态环境局迟报数据12条,上党区公安局迟报数据10条,屯留区审批局不合规数据9条。二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到位。部分市直部门未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年度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信息。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规范。部分单位存在依申请公开无台账、不出具正式答复书、答复书要素不全、办理过程无审核、归档要件不全等问题,极易形成行政复议隐患。
(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仍需加强。一是信息审核不严格。市司法局、市疾控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壶关县公安局“壶关警事”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存在表述错误。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多次不达标。三是互动回应不及时。沁县、壶关县政府网站未按要求公开信件。
(三)市共享平台数据上传不及时。部分单位未按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更新周期上传数据。市乡村振兴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公证处超期未更新率100%,市发改委超期未更新率97%,市公积金中心超期未更新率93%。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落实国办评估指标。各县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办下发的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逐项梳理,查漏补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高质量编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各县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对已发布的年度报告认真自查,确保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规范、内容详实、数据准确。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到严格登记、规范办理,形成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规范工作机制。四是做好“双公示”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数据标准填报“双公示”信息,建立健全相应的核查机制,认真查找数据迟报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五是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一是压实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护,做好值班值守,加强应急处置,确保不出现网络安全事件。二是严格信息审核。落实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制度和信息发布后值班读网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信息等底线问题发生。三是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维护。各单位基本信息如有变动,应第一时间在国办管理系统中作出相应调整,并确认审核通过。四是排查政务新媒体账号。要继续检查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避免瞒报漏报,杜绝未经主管部门审核擅自开设政务新媒体的情况发生,已开设未报备的政务新媒体要立即关停。五是及时转载重要信息。要加大力度转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关信息。
(三)着力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指派专人每日登录系统查看网民留言,对网民提交的政策类、咨询类和建议类等信件,承办单位应于当日作出回复;当日不能回复的信件,要在5个工作日作出回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回复期限的信件,要于办理时限前提出申请延期,并说明依据和理由。发布信件要确保格式规范、回复内容不得出现敷衍推诿、答非所问等情况,符合公开的信件要及时公开。
(四)着力加强市领导驾驶舱运维工作。各单位要于3月底前完成2022年应填指标数据的填报工作,并对数据仔细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合规、不涉密,工作动态信息要至少每周更新。
(五)着力加强共享平台运维工作。一是加大数据上传力度。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3月底前完成2022年应上传数据的加载工作,并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可用性及不涉密。二是拓展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线上服务能力建设,认真梳理办事流程,积极依应用场景向市共享平台申请信息,开展数据共享应用,最大限度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各县区及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严格按照《长治市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五批)》编制信息资源目录,3月底前完成数据上传工作,并持续实时更新。
(六)着力推进全市政府系统协同办公一体化应用。部分未完成与市政府协同办公平台对接的县区,要加快工作推进力度,于3月底前实现与市级平台的无缝对接、互联互通。
(七)着力加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老旧设备的更新和升级改造工作,切实提高网络安全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运行。 此次被通报的单位要立行整改,并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报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站科,联系电话0355-2039141。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