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9件,涉及潞州区、壶关县、长子县、屯留区、潞城区、上党区。其中潞州区3件,壶关县1件,长子县1件,屯留区2件,潞城区1件,上党区1件。
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我市已将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全部移交所涉县区办理,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