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公布,5方面30项任务保障老年人幸福晚年
从“老有所养”到“老有善养” 让养老成“享老”
记者刘婷婷报道:为稳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供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10月22日,我市公布《长治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细化30项任务,保障老年人幸福晚年。
《实施方案》提出,精准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情形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的基础上,优先为低收入的失能、残疾、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老年人等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同时,严格执行省级出台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清单目录,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将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提供的服务项目纳入清单范围,明确购买服务内容,规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管理。
建立主动响应精准服务机制,民政、卫健等部门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健全符合全省统一要求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保障信息统一归集、互认和开放共享,实现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同时,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改革,将财政支持方式重点从“补床位”等“供方补贴”为主的模式逐步转向满足老年人需求的“补人头”等“需方补贴”为主的模式,足额保障本级承担兜底保障的公立养老机构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转经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以现金补贴为主转向以提供养老服务券或养老服务卡等方式为主。
《实施方案》对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予以明确,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 鼓励盘活利用乡村闲置校舍、厂房等建设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同时,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保障优抚对象养老服务需求、推动普惠养老服务发展和社区嵌入式服务站点建设,逐步形成以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中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基础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也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我市将以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为重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大对养老人才的培养关爱方面,加强医养结合领域人才培养,持续把养老护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范围,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制度。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我市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健全、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清晰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以经济困难、失能、残疾、留守老年人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享受助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更加便利,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