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构建人水和谐生态
记者丁宇红报道: 日前,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今年1月至8月,全市24个国省控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达23个,其中,10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优良,优良比例达100%,全省并列第一。这是我市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措并举管河治水,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取得的成果,标志着全市河湖治理进入全面强化、标本兼治的新阶段。
美化一条河、建成一座库、引来一泓水、浇灌一盆地、润泽一座城,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我市确立了治水兴水“五个一”工作总目标,持之以恒抓实“八百里浊漳·美丽的画廊”母亲河生态修复治理、吴家庄水库、后湾水库供水工程、50万亩上党大型灌区、主城区西水东调等一批标志性水利重点工程,全力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在市委书记、市长任双总河长的基础上,建立了由8名市级河长、89名县级河长、173名乡级河长和1426名村级河长组成的河长体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全覆盖,压紧压实各级河湖管护责任。
为全面打通基层河湖巡查管护难点堵点,将基层末梢变治理“前哨”,我市细化“护河员吹哨、河湖长报到”联动方案,聘任31名个人和2个团体为全市首批“民间河湖长”,2023年,全市护河员“吹哨”发现问题35起,已全部整改销号。全面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河长+河长助理+河警长”机制,完善“河湖长+”组织体系,市县乡河湖警长达194人。
依法管理保护河湖,保障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福祉。我市先后出台《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长治市漳泽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为加强河湖治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2023年,全市完成河湖遥感图斑复核1561处,确认并整改问题80处,市水利局联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犯罪。
打造幸福河湖,绘就人水和谐生态画卷。我市统筹推进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文化挖掘、水经济建设,制定出台《八百里浊漳河水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规划(2023-2035年)》《长治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年)》,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相结合,精准谋划总投资近200亿元的197个治水兴水项目。2024年,市级财政拿出2000万元,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县区分档进行奖补。目前,47个项目已开工,完成投资22.4亿元。今年7月,我市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二批市级水网先导区,绛河幸福河湖建设以全省第一顺位入选全国2024年度40条幸福河湖建设名录,获得国家补助资金7000万元,成为海河流域和全省首批国家幸福河湖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