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效并重推进我市信访工作法治化
记者赵婧报道: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部署要求,创新机制,压实责任,持续巩固深化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信访流程规范化、信访事项信息化建设成效,有力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源头预防,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完善“一办五组”机制,打牢信访工作法治化组织基础。制定《长治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建立“一办五组”运行机制,加强对源头预防、多元解纷等各项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坚持市县领导包案,推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在2023年制定交办消减信访存量和控制信访增量两个清单295件事项的基础上,2024年建立第二批市县领导包联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清单238件,其中63件由市级领导包联,175件由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或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包联,强化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源头化解稳定;加强越级访治理,压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市信访联席会议实行进京访治理日监测、周调度、月研判、季报告制度,2023年累计4次月研判、17次周调度进京访治理等重点工作,全年进京访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0.7%、60.3%,2024年已开展11次周调度、4次月研判。
聚焦质效提升,持续巩固“三项建设”成效。深化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2023年10月全省“三项建设”长治推进会召开,10个市、5个省直单位到我市观摩学习,会后8个兄弟市再次来长调研交流。为进一步打造群众家门口的信访工作网络,我市制定《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信访工作“三项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三项建设”全域试点。截至目前,全市四区八县128个乡镇(街道)2606个行政村(社区)已全部完成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深化信访流程规范化建设,开启信访服务“加速器”。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先行先试,设立接待登记、受理、督查督办、秩序维护4个专班,打造“统一登记、集中受理、分类办理、全程监督”的规范化信访业务流程,推动实现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法治化;深化信访事项信息化建设,建设社情民意“数据库”。按照“一案一档”原则,从信访事项产生开始就以“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的形式及时建档存库。2023年,我市应建档案数10535件,已按照省联席办要求全部建立档案,做到了随有随建,实现办理过程可跟踪、处理结果可评价、信访形势可统计、突出问题可监测,为信访工作法治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聚焦责任落实,健全基层信访工作机制。健全监督机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针对机制不健全、监督追责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立8项约束性机制,补齐短板漏洞,压实县域范围源头治理责任。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配套机制;严肃追责问责。2023年,全市累计针对35件失职失责问题问责140人次,倒逼属地和责任部门依法履职,有力推动监督追责法治化落地见效;强化依法处置。建立公安部门与基层属地、信访部门、责任单位定期会商研判机制,由属地和责任单位对信访行为全程建档,为依法处理提供证据支撑。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责任重大,我市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创新举措、强化保障,全方位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地见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治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