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29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所作的《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立法和监督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治篇章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