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长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3月23日政协第十四届长治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长治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研究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长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在长治召开,正式会期三天半。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长治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长治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长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长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长治市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长治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