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2543
- 成文时间:2022年03月03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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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长治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 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政府大院1号楼,联系电话:0355-203914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治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开标准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进一步提质、回应关切进一步提速、监督考核进一步提效、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全方位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全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794条。
1.及时准确发布疫情防控权威信息。2021年,我市不断加大疫情防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LED大屏幕等方式向公众及时公开疫情信息和注意事项,通过开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及时公开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工作动态、防控知识等权威信息,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强化防疫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关切,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筑牢抗击疫情政务公开阵地。全面公开疫情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全年公开疫情防控信息500余条,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疫情应对实时动态,为全市疫情防控稳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及时对长治市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进行了公示、对长治市2021年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告知承诺制清单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公布了市直部门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制定发布了2021年度长治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面落实《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确保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年归集发布行政许可信息65027条,行政处罚信息4588条、行政强制信息7412条。
3.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等各类服务清单目录类信息公开。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清单专栏,及时公开便民利企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投资核准清单、收费(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全省通办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一次不用跑”清单、“网上办”清单、“马上办”清单、“就近办”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投资核准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全市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清单等26类清单和补助标准,进一步梳理和细化了公开内容,实现了便民利企类目录清单信息集中公开。
4.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十四五”规划、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三大攻坚战、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权力、财政信息、医疗卫生、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减税降费、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消费领域、价格收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进行深化细化公开,全年公开各类重点领域信息2500余条。
5.加强提案议案结果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本市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凡是经答复部门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提案议案结果文件,全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提案议案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全年累计公开代表建议答复120件,政协提案答复146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我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全年各级各部门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件355件,办理答复上年结转2件,结转下年办理答复2件。其中,市级总计收到申请218件,各县区总计收到申请139件,所有申请件全部在法定期限予以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市以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着力推进政府机关OA系统建设和应用,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1.实现了政府公文流转审批网上办。全市行政机关将OA协同办公系统作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共享的重要渠道,开设了公文管理、事务管理、会议管理、信息发布、文档中心、综合办公等模块,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审核流转管理水平,打通信息共享渠道,保证了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可靠性和权威性。
2.完善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发布属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拟发文件属性管理意见表》,实现了公开属性管理一张表全覆盖。文件起草单位在发文时应先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流转报批。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无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市政府办公室不予发文,彻底解决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问题。
3.建立健全公文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历史文件属性进行复核并重新作出认定,对已过保密期限的文件,经保密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密处理,并将符合公开条件的文件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对申请公开频次比较集中的依申请公开文件,在征求发文机关或起草单位的建议后,及时转为主动公开。所有文件在公开前要扫描二维码在线提交分类属性,实现了政府信息准确归类、规范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1.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1年,我市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统一规范专栏名称、统一规范法定内容、统一规范展现模板、统一优化平台功能。使广大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准确、更加快速、更加方便。各级各部门通过统一平台,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截止2021年末,平台已汇聚各类政府信息20.8万余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成为社会和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最全面、最便捷的权威渠道。
2.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2021年,围绕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部门和县区政府网站为支撑,持续完善建设标准,初步形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通过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完成了政府网站IPv6改造和基于云计算的市政府集约化平台等保三级测评,确保政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3.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2021年,我市充分发挥了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4.积极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在办好市级政府公报的基础上,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结合实际探索创办政府公报,2021年,先后有10个县区创办了政府公报。
5.全面建成政务公开专区。市政府及12个县区于2021年底前在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建成“政务公开专区”,将“政务公开专区”打造成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政策咨询、事项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采用“日常工作周例会、重点工作专题会、全面工作协调会”的工作模式、要求各级各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针对重点工作要求各有各部门按月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切实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强化人员培训。2021年,我市将《条例》作为2020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必修课程,分3期对372名学员开展了公务员初任知识培训。同时,围绕做好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工作,邀请省政府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累计培训人数280余人次,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市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更好地规范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强化常态监管。2021年,我市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管力度,形成“一日一检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将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通报调整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监管范围更广泛,监管内容更全面。全年共下发通报11期,分别对存在问题的9个县区和21个市直部门进行了通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公众评议”功能,全年接受公众评议213件,对提升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4.强化考核评价。按照《长治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对全市12个县区和34个市直单位进行了专项考核,以考核促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服务。下发了《长治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对优秀县区和单位进行表扬,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76 |
127 |
105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502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588 | ||
行政强制 |
741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944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33 |
10 |
6 |
3 |
2 |
1 |
35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9 |
1 |
3 |
3 |
0 |
0 |
15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 |
1 |
1 |
0 |
0 |
0 |
1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2 |
0 |
0 |
1 |
5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0 |
2 |
0 |
0 |
0 |
0 |
2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0 |
6 |
0 |
0 |
1 |
0 |
11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6 |
0 |
0 |
0 |
0 |
0 |
6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复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334 |
10 |
6 |
3 |
1 |
1 |
35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1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3 |
11 |
2 |
1 |
17 |
5 |
4 |
0 |
0 |
9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体制机制不健全。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工作机构有名无实,工作制度缺失,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
2.拟发公文属性认定落实不到位。许多单位仍存在政府文件属性无认定过程,无认定结果等现象。
3.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化规范化还有待完善。部分县区没有真正体现目录指引的要求,没有按照目录要求分类细化公开内容,存在被动应付情况。
4.政策解读形式化、渠道单一。部分单位存在为了解读而解读的应付情况,甚至个别单位存在解读缺失,没有把解读真正体现到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和引导预期上,非政府网站发布渠道不多。
5.公开平台发布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单位运维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政务新媒体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栏目层次不清晰、用户体验不友好、专题内容不丰富等问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强化机构职能。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政务公开工作常抓抓长,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充实人员队伍。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法定机构职责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配强配齐工作人员。三是抓好业务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年度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并落实到位,优化培训方案、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
2.大力提升公开质量。一是丰富公开内容。要围绕高质量发展、重要民生保障、政府自身建设,做好信息专题公开,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二是创新公开方式。要以利企便民为导向,多渠道多形式精准推送政策信息,提高解读水平,提升主动服务、落实精准服务、拓展多样服务。三是强化平台功能。优化政务公开流程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政务信息互联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全面做好工作考核。一是总结考核情况。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以先进为榜样,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创新考核方式。要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利用专业权威机构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测评估,变静态考核为动态考核,变主体考核为开放考核,不断激发机关工作的内生动力。三是拓宽考核内容。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要求,将群众关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圆满完成。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印发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长治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长政办发〔2021〕37号)文件。圆满完成了政策落地、计划规划、营商环境、依法行政、疫情防控、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等各项要点工作任务。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初见成效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在去年完成目录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细化、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内容。全市12个县区和13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和内容全部实现上网公开。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及12个县区于2021年底前全部建成了集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扩大了群众的参与度,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打通了政务公开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图文解读:《长治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