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治”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zh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治市政府大院1号楼,邮编:046000,电话:0355-2023284,联系人:平振强,传真:0355-2039145,电子邮箱:xxgk@changzhi.gov.cn )。

一、   概述

《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市政府的安排,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强化培训、完善制度、编制目录指南、建设网站、设置场所,使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为了贯彻落实《条例》,长治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长政办[2008]18号,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机构。长治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和《长治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定》长政办发[2008]62号,各级各部门也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市政府组织举办了全市《条例》培训班,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举办了培训班。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共计110个(13个县市区政府、1个高新区、22个政府组成部门、14个政府直属机构、25个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2个省垂直管理机构、1个政府特设机构、1个政府议事协调机构、9个人民团体单位、12个公共企事业单位),103个单位政府信息已分别在“中国长治”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和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同时,在市图书馆、市政务大厅和市档案馆设立了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资料索取点,将各部门印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等放置在上述场所免费向公众提供。

二、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市的政府信息主要分11大类。主要包括: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划、决策类信息;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政府集中采购类信息;行政执法项目类信息;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9330条(不包括县市区政府)。其中: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1710条,占18.3%;规划、决策类信息310条,占3.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00条,占2.1%;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20条,占0.2%;政府集中采购类信息8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100条,占22.6%;便民服务类信息500条,占5.5%;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22条,占0.2%;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类信息 210条,占2.2%;政府工作动态类信息3300条,占35.4%;机构设置类和其它类信息950余条,占10.1%。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通过“中国长治”政府门户网站在线申请、电子邮箱、网上留言板渠道向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1件,其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9件,占29%。22件(占71%)通过各级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给与了公开或回复,回复率为100%。

申请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个人医疗保险、进城务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事故赔偿、土地征用等方面的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08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向各级各部门咨询政府信息5800余人次。其中: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3300余人次,占56.9%;县市区政府和县有关部门2500余人次,占43.1%。现场咨询2100人次,占36.2%;电话咨询3500人次,占60.4%;网上咨询200人次,占3.4%。 

接受咨询量比较多的单位有: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计生委、市劳动保障局等单位。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公务员招考、职称考试、工资晋升、计划生育政策、入学报考与招生、教育收费、职业与成人教育、复转军人安置等方面信息。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各级各部门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200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网站改版和更新等费用68.2万元。其中,市政府支出30万元(不含各部门),县市区政府级支出38.2万元(不含各部门)。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各级各部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