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zhi.gov.cn)和市级主流媒体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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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8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8年,我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优势,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宣传窗、电子屏等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整合和梳理,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加以完善和细化,建立了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全市65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和13个县市区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二)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培训工作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期分批组织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系统地学习了《条例》、相关术语、工作机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信件处理、年度报告、统计报表等内容,全面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的操作使用,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标准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9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出台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18〕72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97号)等文件,并将各部门分解任务统一纳入“13710”督办系统,及时督促各级各部门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了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依法依规及时进行了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时进行调整和公开,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积极与人大和政协机关沟通联系,及时推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题,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答复进行了全面公开。及时公开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情况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增强政府监管的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长治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宣传窗、电子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878条(县市区政府累计主动公开91588条,市政府各部门累计主动公开13290条)。市政府各部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90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34条,占总数的1.01%;政策法规信息159条,占总数的1.19%;工作动态5670条,占总数的42.66%;决策信息146条,占总数的1.10%;行政职权信息3257条,占总数的24.51%;其他信息3924条,占总数的29.53%。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解读回应情况。我们坚持一切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倾听民声、集聚民智,及时出台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70号),开设了“解读回应”专栏,并整合国家、省、市政策解读相关内容,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同时进一步加强热点回应工作,实时收集本地舆情,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诉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就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网络谣言进行了及时回应辟谣。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市长信箱、在线访谈、咨询投诉、民意征集、民意调查等渠道主动收集回应公众信件,并对公众来信及舆情进行了及时研判、回应和处置,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国办和省办有关文件要求,以市级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为先导,抓好顶层规划,全面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建设工作。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市31个政府工作部门,18个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4个省垂直管理机构,4个人民团体,12个公共企事业单位已全部纳入市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通过集约建设、统一管理,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运维效率。在2018年第十六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测评中,长治市政务公开绩效成绩在全省排名第一。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印发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治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73号),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将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等政府信息统一纳入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常态化公开。一是对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项目施工信息和质量安全监督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二是对社会公益事业中的脱贫攻坚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教育领域、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领域、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公共文化体育领域、公共交通领域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三是对公共资源配置中的住房保障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矿业权出让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对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28个主要部门通过“13710”督办系统进行实时跟踪,及时督办,按时全面完成了财政信息公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以及“放管服效”改革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信息100件。通过政府网站申请信息83件,通过信函申请信息16件,当面申请1件。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数23条,占总数的2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64条,占总数的64%;政府信息不存在3条,占总数的3%;不属于本单位所掌握信息9条,占总数的9%;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条,占总数的1%。申请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供暖供气、低保申请、统计信息等方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为案由的行政复议14件,因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引发行政诉讼案件8件,处理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量6件,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均被撤销1件,裁定撤诉1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长治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条例》和上级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解读情况不理想。解读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居多,结合图表、图示较少。二是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情况不够完善。工作认识不到位,对本单位掌握的全部政府信息底数没有摸清,梳理不全面、不完整、不规范。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理想。部分单位未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作为日常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和更新。

(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抓细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以《条例》重新修订和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公开机制,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及时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强化政策解读。积极探索利用多种资源实现解读图表化,形象化,去繁化简,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让人民群众看得懂、用得着。三是重点领域公开与全面公开并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四是持续开展人员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好即将修订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重点抓好新设立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指导工作。四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推进各类新媒体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