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治招商网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我市的招商项目对外交发布联络,及时掌握对外合作的情况,拓展招商渠道,提高招商水平,扩大我市的知名度,提升我市对外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发布。

  第三条  网站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  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  网站主页面原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  动态性栏目应具备时效特色;

  第四章  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六条 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业务相关的信息。

  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视察活动、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办公室提供;

  第七条   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科室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按时发布:

  1.一般信息,由各科室整理后报局长审批,网站管理员收到审批后的信息需在24小时内发布;

  2.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办公室及时整理后报局长审批,交网站管理员12小时内发布。

  第五章  网站管理

  第八条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

  第九条  网站密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科室或个人泄漏。

  第十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网络工程技术人员处理。

  第十一条  不得在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单位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二条  不得利用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三条  不得利用网站发布虚假信息。

  第十四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1—13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有权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