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招商引资、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和投资促进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承办全市涉外经济事务。

  二、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和投资促进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招商机构的工作。

  三、负责全市招商项目的征集汇总、前期审核、对接、签约组织、成果统计、跟踪服务、推进落实工作。

  四、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国内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监测、统计工作。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综合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五、牵头组织境内外招商活动。负责涉外经济团队的组团工作。负责组织利用外资项目的谈判、经济考察和签约工作。

  六、负责与中原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常设机构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七、负责承办国家、省和市博览会、洽谈会、研讨会等相关活动。

  八、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国内区域经济合作、投资促进方面的信息宣传和发布。负责长治招商网站的建立。

  九、提出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市境内外投资商投诉工作,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建立健全外商投诉受理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