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长治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19〕14号)要求,现发布《长治市中小企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73号)等文件精神,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加强主动公开、及时回应,提升专职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日常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9条。其中,工作动态30条,占77%,公开制度1条,占2.5%,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占2.5%,组织机构1条,占2.5%,政策法规6条,占15.5%。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9月—11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发表重要讲话,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释放出利好信号。我局发布多条政策解读,同时,我局下属长治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等,最大限度地宣传政策,帮助企业了解政策、运用政策,促进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73号)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更新了《长治市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校对、审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二是更新了公开指南、组织机构栏目,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政府办转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主要内容为出具“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经审查,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我局积极与申请公开人员沟通,及时进行了反馈。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个别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关决策、计划、方案等内容的公开还需加强。为此,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和维护领导信息、规章制度、政策措施等信息,满足群众需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