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晋企发〔2022〕78号)文件通知要求,我中心已组织完成2023年第一批第一次创新型中小企业县区初审及推荐上报等程序,经中心党委研究,现对拟认定项目名单予以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日期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认定的企业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来信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市政务中心10层1007室
邮政编码:046000 电话:3080611
1.创新型企业2023第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