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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地址:(http://www.changzhi.gov.cn/xxgkml/zfxxgkml/szfzssydw/czszfgjj_236352/gkzn_201/ )
2.其他形式:互联网政务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同时,在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长治市潞州区南环东街51号)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5-3039949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南环东街51号
邮政编码:0460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355-3039949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面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南环东街51号二楼综合办公室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5-3039949
传真号码:0355-3039949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版权所有:长治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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