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41)要求,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和流程再造,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探索创新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加快破除制约投资落地的制度性障碍。

坚持市场主体。切实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书面承诺。除立项、规划、施工等必要手续外,以“标准+承诺”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

坚持强化监管。创新监管理念和模式,强化服务意识和能力,健全高效、明、协同的监管体系和信用惩戒机制,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服务转变。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按照“三对”“六最”要求,以“五统一”模式全面落地为核心,以增强企业获得感为目标,以提升改革实效为重点,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强化信用有效约束,全面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实现并联办理、信息共享程度100;投资项目涉及承诺事项,项目单位和相关审批部门按承诺制方式办理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做好市级行政管理权的承接和实施工作。现采取主动对接,尽快适应新的管理要求,进一步梳理公布各自行政管理事项目录清单,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对象等,并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应取消或调整管理方式的,我区正在及时对应落实,并相应做好减证便民工作。对专业性强、承接条件要求高的事项,正在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接得住用得好,实现平稳衔接。

(二)统一清单告知。建立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开发区产业准入标准等,制定并公布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按照非禁即可、企业自愿原则,实行承诺准入。

建立企业承诺事项清单。统一制定并公布承诺制改革承诺事项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取消政府审批,改为企业承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精简、规范、实用原则,制定承诺事项告知承诺书,以条目式综合告知单形式一次性全部列出企业承诺事项和应当遵照执行的条件标准、技术规范及相应的监管验收要求、企业承诺效力、不履行承诺的惩戒措施等。承诺事项清单适时修订,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增加承诺事项。

(三)进一步简化流程和优化服务。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使行玻许可权有效实现形式,坚持以服务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管理、再造流程、优化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商办事便利化水平,创优营商环境。

(四)加大承诺制改革力度。开发区推行一般工业项目“全承诺、零审批、拿地即可开工”,探素将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列入企业承诺事项并鼓励对核准类项目试行承诺制。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各开发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以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监管和“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六)推行“代办”制。建立承诺制代办服务队伍,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为承诺制项目提供代办服务。培养专业化代办员队伍,审批部门派遣业务骨干参与代办,政务服务大厅承诺制综合窗口设置“代办员岗”,为企业提供无偿代办、全程服务。探索使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中介服务机构承接承诺制代办服务。

(七)强化联审联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审联批会议制度,强化联审联批机制运行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构建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并联办理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验收的项目审批管理新模式。

(八)加快政务工作“一张网”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保障支持功能,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张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推进统一平台办理,实现投资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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