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将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了住房公积金领域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一)畅通发布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渠道,坚持以中心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充分利用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多媒体平台提升政策解读效果。《长治市住房公积金助力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有所居》《长治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灵活就业人员》等两篇新闻稿件分别被人民资讯、山西晚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扩大了我中心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二)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公开栏目设置。按照相关要求,对我中心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及时更新单位概况、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解读、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类型,不断充实栏目内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

(三)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全面开通国务院“跨省通办”8项业务。在各分中心、管理部设立了“跨省通办”服务窗口,满足了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2021年,我中心累计为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跨省通办业务7933笔,真正实现了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上线运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优化了异地转入接续时业务与财务衔接流程,转入资金及时入账,收款当日即可办结,实现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无滞留、无积压。2021年,我中心累计为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715笔,配合完成跨市信息核查业务18笔,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跨城市转移“一键办”。

截至2021年底,我中心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工作动态96条、公示公告18条、部门文件10条、依法行政4条、规范性文件1条、年度报告1条、网站年度报表1条、总结计划1条。

2021年度我中心建立以中心网站“政民互动”、12329服务热线、专管员业务交流群等渠道为支撑的中心政务咨询服务体系,及时、便捷与缴存单位和缴存人互动交流。其中:中心各相关科室及各县区管理部接受电话或现场咨询若干,12329服务热线接听咨询电话26129通,回复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留言148条,回复信访信件2件,回复社情民意网络咨询8条,全部按照规定工作时限给予满意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政策解读形式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新技术新媒体手段使用不足;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在2022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中心将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回应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信息。

二是加大决策执行前和执行中的解读力度,探索应用音视频、动漫等多种解读形式,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在各领域缴存职工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提升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