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综合办公室
办公电话:0355—3088201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督办中心日常工作;
2.负责中心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公文处理,做好来文来电收送、登记、传递交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负责起草、审核中心名义行文的文件;
4.负责中心编制、人事、劳资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和工作业绩考核等工作;
6.负责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年度经费预决算的编报和执行;
7.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管理、车辆运行管理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9.负责对外接待、会务管理、保密、信访等工作。
机构名称:财务统计科
办公电话:0355—3088202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各项财经制度和纪律,负责住房资金的监督及管理,确保合理存储使用、安全运行;
2.负责住房公积金、保证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3.负责编制年度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
4.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对县区管理部、分中心公积金缴存业务进行培训、指导、监督、规范;
6.牵头拟定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网上各类综合服务平台涉及缴存业务有关需求及软件使用测试 ,优化缴存业务系统操作和网上办理;
7.负责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编制和分析;
8.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中心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
10.牵头对受托银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手续费挂钩。
机构名称:信息技术科
办公电话:0355—3088203
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公积金年度结息;
2.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心官方网站、各类综合服务平台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工作;
3.为中心信息化办公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中心网络建设、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及保密工作;
4.负责中心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工作档案的建立与归档工作;
5.根据相关部门业务需求进行分析与落实,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和各类综合服务平台操作程序的优化、改进和升级;
6.对为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综合服务平台、短信等提供服务的运营机构有关业务进行日常指导、协调、监督;
7.负责与有关部门互联平台的合作、协调、融合,建立推进信息共享机制;
8.负责中心信息系统项目、设备的预算申报和采购工作;
9.为中心电子化检查、报税平台数据上报、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使用、网厅使用等提供技术支持;
10.负责中心各系统用户设立及权限的设置工作。
机构名称:业务管理科
办公电话:0355—3088205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年度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计划;
2.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新建商品房项目楼盘准入审核;
4.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
5.对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包括县区管理部、分中心,委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培训、指导、监督、规范;
6.牵头拟定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网上各类综合服务平台涉及贷款业务有关需求及软件使用测试,优化贷款业务系统操作和网上办理;
7.负责贷款数据的发放和保证金的收缴、分配、代偿及返还;
8.负责贷款资金回收及贷款催收管理;
9.负责公积金贷款统计报表编制和分析。
机构名称:政策法规科
办公电话:0355-3088212
主要职责:
1.负责住房公积金综合性政策和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解释;
2.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3.对县区管理部、分中心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培训、指导、监督、规范;
4.牵头拟定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网上各类综合服务平台涉及提取业务有关需求及软件使用测试,优化提取业务系统操作和网上办理;
5.负责中心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年度普法工作;
6.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理论研究、发展规划及相关业务调查、普查工作,负责行业规范和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
7.负责并协调中心法律顾问,对中心对外合同、协议文本、宣传资料等进行合规性审核;
8.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依法实施、监督,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处理,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执法资格审核工作;
9.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逾期贷款处理。
机构名称:内审督查科
办公电话:0355—3088210
1.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对廉政执纪的群众投诉、举报、信访等问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3.负责拟定本单位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并监督落实;
4.贯彻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精神,落实相关任务;
5.监督中心内部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和财经制度的执行;
6.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查落实;
7.负责电子稽查结果的分析并督促整改,针对性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8.负责配合审计机关及有关部门对中心进行审计监督,督促落实问题整改相关事宜。
机构名称:编制人事科
主要职责:
1.负责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岗位聘用、调配交流、日常考核、社会保险、干部培训与人事档案工作;
2.负责承办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各种人事、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分支机构:
1.负责本辖区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和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合并、注销业务的审批;
3.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提高缴存比例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职工账户封存、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办理;
5.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受理和审批;
6.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审核,对辖区内委托银行公积金业务办理进行指导监督;
7.负责向缴存单位及职工提供信息查询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对辖区内缴存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业务办理进行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8.负责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和本辖区逾期贷款日常催收;
9.负责本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
10.负责本部门所涉工作统计报表工作;
11.负责承办工作的各类档案管理;
12.负责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