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更优化、服务渠道更便捷、系统数据更安全,为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建金〔2022〕82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将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进行信息系统升级工作,期间将暂停相关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暂停办理时间及范围

(一)2024年11月15日16:00—11月25日9:00,暂停微信公众号、网厅、手机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业务办理。

(二)2024年11月18日—11月24日,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各网点暂停柜面业务办理。

(三)2024年11月18日—11月24日,暂停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扣划,系统将延迟扣收,不计收罚息、不影响个人征信。正常发起扣收时间为11月25日(含补扣还款日为16日至25日期间贷款本息),请确保个人还款账户余额充足。

业务恢复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柜面正常对外办理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线上服务渠道正常对外提供服务。

三、注意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于2024年11月15日21:00—11月25日0:00,请勿向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发起资金划款(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业务停办期间咨询业务正常受理。

(三)以上停办业务时间为预计时间,如有延期另行通知。

(四)升级改造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是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优质服务,请各缴存单位及缴存人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业务。

因系统改造暂停办理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和支持。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