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程的通知
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12329热线服务中心:
根据中心《关于调整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长房金发〔2022〕60号)、《关于优化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长房金发〔2023〕14号)文件精神,就《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程》《长治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两个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程》
2.《长治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程》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