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容缺受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各管理部、潞矿分中心,12329热线服务中心: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要求,最大限度地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便利条件,全面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经研究,我中心制定了《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容缺受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容缺受理管理办法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4日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容缺受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要求,最大限度地为缴存单位和职工业务提供便利条件,全面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申请材料欠缺的业务服务事项,经申请人做出相应承诺后,住房公积金各业务受理部门先予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给予办理意见的业务形式。

  第三条  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前提,申请人申请时应填写《容缺业务受理申请表》,与其他申请材料同时提交。受理人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名称、补正形式和时限。

  第四条  申请容缺受理的业务,需经住房公积金各业务受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受理。

  第五条  申请人办理补正手续时,可直接将容缺材料送达住房公积金各业务受理部门,也可通过快递、电子邮件以及住房公积金各业务受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送达,补正时间以容缺材料送达住房公积金各业务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  申请人未能按时补齐所缺材料的,按申请人自愿放弃申请处理,终止该笔业务的办理。

  第七条  本办法由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容缺业务受理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业务

类型

容缺

材料

申请人意见

1.本人承诺         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正上述容缺材料;

2.若通过快递寄送,所产生的寄送、返还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因寄送导致材料损毁、丢失等问题,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若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贵中心有权终止该笔业务的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部门

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