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长治市供销社,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正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现有县区供销社12个,直属企业14个,协助管理单位2个。市社党委管理党支部19个。市社机关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业务科、基层科、审计科、监事办、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共8个科室。机关核定编制30名。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供销社系统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及县区社班子建设。
(二)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基层供销社的意见、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指导全市供销社的业务活动,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帮助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和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加强系统间的联合与合作。
(四)指导各级供销社发挥人才、信息、科技、经济的优势,协同有关部门为发展城乡经济服务。
(五)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六)参与全省和全国总社组织的国内外经济交流活动,发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和友好合作关系。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