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开展市级政务服务。
(二)承担落实“放管服效”改革政策措施,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的相关任务;承办审批便民化改革相关工作,推动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三)承担制定市级政务服务现场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进驻单位人员的业务培训,为进驻单位提供场所、设施、信息等服务保障。
(四)承担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构和其他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全过程的见证、留痕和现场监督;承担政务服务导办、帮办、代办等有关工作。
(五)承担接收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承担市级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合的运行、维护。
(六)承担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单位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绩效考核和评估的日常性工作;承办市级政务信息统计汇总工作。
(七)承担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