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2.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单位等按规定应当进馆的档案资料。收集征集散失在市内外的有关重要档案资料、文件和史料。
3.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单位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实体和信息安全。
4.组织开展档案信息开发,提供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开展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服务工作。
5.挖掘档案资源,开展馆藏档案的编研出版工作,制作各类档案专题展览,提供档案文化产品。
6.组织开展各类档案保护、管理技术及档案标准化等研究。
7.组织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
8.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社会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协作、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