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保障疫情防控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齐全完整,确保疫情防控档案得到有效收集和安全保管。
《通知》明确了疫情防控档案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指出凡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纸质文件材料、声像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真实记录,都应当纳入收集归档范围。要求各级各单位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经规范整理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各单位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监督检查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的质量与档案移交进度。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通过档案工作网站、电子邮件及电话查询等方式保障好社会公众查档需求,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征集、接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