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馆印发了《长治市档案馆学习制度》。《学习制度》明确了我馆日常学习的类型、方式、内容、要求及组织实施等内容,将学习分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科室集体学习和个人分散自学四个类型,并对每类学习的参加人员、内容及学习要求做出具体规定。其中,中心组学习一般由总支书记主持学习,每月学习1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由馆总支及编制人事科负责组织,每周学习1次,内容由馆总支与编制人事科共同协商拟定。科室集体学习以科室为单位,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