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我馆档案的安全管理管理工作,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灾害对档案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和范围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在档案馆突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事故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2、虽不属重大事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会造成严重后果的;

    3、其它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符合条件之一的,均由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二)事故应急预案救援的范围

    1、火灾事故。(纵火、爆炸、电路老化等)

    2、盗窃事故。(档案失窃、损坏等)

    3、自然灾害。(地震、雷电、洪水等)

    4、其它事故。

    二、事故应急预案指挥组织机构

    (一)事故应急抢救灾工作实行统一组织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负责结合的原则。

    (二)成立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市档案局局长    魏爱华   副组长:市档案局副局长   张连生  冯华

    安全检查组长:办公室主任  张宏恩

    库房检查组长:管理科科长  宋王玲

    如领导小组组长(市档案局局长)不在本市境内时,组长由副局长代任。事故发生后,组长、副组长未到现场前,各小组级长根据现场情况,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救护组、善后处理组、保卫组、供应组。主要职责是:

    1、救护组: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事故抢救工作,根据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救护措施。

    2、善后处理组:办公室负责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上报情况,并对善后工作做出处理。

    3、保卫组:保管利用科、征集编研科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维护安全。

    4、供应组: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所需要的物品及时供应到位。

    三、事故抢救的重点

    (一)重点监视区:一至三楼库房,二楼阅览室,三楼数字化信息中心。

    (二)档案资料抢救顺序:

    1、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档案

    2、馆藏重点珍贵档案

    3、各部委办局档案

    4、专门档案

    5、实物档案

    6、图书资料

    7、暂存档案

    四、事故预防工作

    (一)完善抢除救灾的日常训练工作,所有人员均应熟悉自己的抢险岗位、职责、消防设备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力。

    (二)办公室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具应该每年检查(更换)一次,并与相关科室配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三)所有库房均应配备钥匙两套,一套由库房管理人员使用,一套由办公室保管以备急用。

    (四)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防范上来,树立预防重于抢险的思想。库房管理人员应对库房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五、对事故发生采取的行动

    (一)基本行动:按照分工,库房责任人及现场第一人应立即报告,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应急抢险工具阻止灾情,保护未受损的档案,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办公室应协调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人保障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分一般性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种情况。

    1、一般性事故的操作步骤:(1)凡发现馆内任何部位有被烧烤异味或库房司机地面漏水等异常现象,每个人都有责任立即告知周转其他人,共同查险漏。如果险情不大,自己能处置的,除发出警报外,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扑灭险情。(2)报告领导。(3)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彻底解决问题。

    2、较大事故的抢险步骤:凡发现档案、资料库区事故情况袍严重,搞不清虚实、或估计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发出警报,呼叫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抢险。有关责任人指定专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1)立即拨叫消防电话衣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外界联系电话,明确受灾地点。(2)打开通往险区的通道大门。(3)通知值班人员,保证大门畅通。为消防车的靠近做好准备。(4)消防队到来之后,应及时介绍险情,一切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5)发现库房进水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或安全责任领导,查找原因,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并先利用现有人员采取一切排水措施,以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

    3、重大事故的抢险步骤:发生危险档案,现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等本身、次生事故、库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较大事故抢险进行排除。如同时涉及人员伤害时,要兵分两路,一路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迅速转移到医院进行抢救。一路抢救档案资料,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等自身又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档案馆发生应急预案范围内事故后应做到,立即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并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等;

    (2)事故发生简要经过、有无人员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事故的对外报告的公布,由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管理,事故报告由领导小组安全检查组长填写报告单。

    (二)在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必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

    七、事故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市档案局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立即投入工作,组长及各小组组长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二)领导小组应协调交通、电信、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共设施,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协调公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八、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档案馆事故发生后,档案局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本市安全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二)档案局(馆)及局内各科室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范意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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