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是档案馆的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规定,对馆藏满三十年的1987年档案进行审核鉴定,经长治市档案鉴定开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本次共有99个卷宗,1898卷,23208件面向社会开放档案。这次开放档案的内容主要为1987年中共长治市委、长治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级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等单位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对研究长治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相关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截止目前,长治市档案馆已向社会开放档案473136件。凡我国公民或组织持有合法身份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军官证、学生证或者本组织介绍信),均可到长治市档案馆查阅、利用已开放的所有档案文件。